2016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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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5-08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21日—2016年1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1日下午15:00至2016年1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涵渠先生。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8,467,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88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6,840,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5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26,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肖剑律师、侯秀如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吴涵渠先生、段忠先生、蔡凡先生、郭卫华先生、沈毅先生、赵旭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届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吴涵渠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78,467,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1,732,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 选举段忠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78,467,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1,732,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3 选举蔡凡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78,467,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1,732,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4 选举郭卫华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78,467,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1,732,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5 选举沈毅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78,467,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1,732,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6 选举赵旭峰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78,467,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1,732,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马秀敏女士、王丽娜女士、贾广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届董事任期三年。马秀敏女士、王丽娜女士、贾广新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马秀敏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78,467,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1,732,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2 选举王丽娜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78,467,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1,732,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3 选举贾广新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78,467,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1,732,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邱荣邦先生、黄斌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本届监事任期三年。监事会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选举邱荣邦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78,467,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1,732,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2、选举黄斌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78,467,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1,732,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关于将募投项目待付款及利息收入结转至公司经营性资金账户并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待付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78,467,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1,732,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78,467,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1,732,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肖剑律师、侯秀如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