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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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5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分别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2016年1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于2016年1月22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1日15:00至2016年1月22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14日。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0名,代表股份833,731,013股,占公司总股本1,440,000,000股的57.898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33,582,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876%。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9,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1,757,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7633%;反对1,151,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382%;弃权821,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985%。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