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决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投资 公告编号:2016-06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易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6]120号)。该决定主要内容为: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15年12月31日举行2015年第113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核。
并购重组委在审核中关注到,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申请材料未能充分披露,上市公司大股东关联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6月、7月入股标的资产猎鹰网络的价格与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作价存在重大差异的合理性。
申请材料未能充分披露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申请材料未能充分披露整合后的上市公司治理架构安排及公司持续经营的风险。
并购重组委认为上述事项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9号)第四条、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方案未获得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