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09号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00%-150%。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06,403.88元。
(二)每股收益:0.0885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15年度,公司在各项经营工作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顺应市场变化,进行战略调整,出售子公司的投资收益大幅增长,BT项目完工结算,对本期业绩产生了积极影响。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5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10号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激励员工增持中珠控股股票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22日,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控股”或“公司”)接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通知:基于对中国经济、中国资本市场的美好愿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及持续盈利能力的信心,在确保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使核心员工也能共同分享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特拟定本激励核心员工增持中珠控股股票的计划。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心员工范围及规模
在坚持自愿、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激励中珠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含中珠控股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主管、中级职称人员及核心员工参加本次增持计划,总人数预计不超过400人(具体参加人员根据核心员工实际情况由中珠集团进行确定),积极增持中珠控股股票,增持总规模不超过15亿元(按购买总额计算)。
二、增持计划方案
自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3月25日,列入增持计划的核心员工以其薪酬所得、合法自筹等方式,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中珠控股股票,但不超过以下相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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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公司中兼任多个职务的,就高执行。
三、权益分配及兜底补偿措施
1、被列入增持计划的全部人员依规增持中珠控股股票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归其所有,相关所有税费也由其承担。
2、被列入增持计划的全部人员依规所购买的中珠控股股票自增持计划结束之日起连续持有12个月后如账面价值低于其购买成本(购买成本指购买单价乘以购买股数,如期间发生分红、送股和配股等的须进行相应调整),参与增持计划的员工向中珠控股董事会秘书处提出书面告知并核准后,可将该部分股票依规择机卖出并填报《股票买卖损益表》,提交中珠控股董秘处审核,中珠集团财务复核,卖出的账面亏损部分由中珠集团兜底进行补足,且中珠集团按其购买成本提供10%的补偿。
3、被列入增持计划的全部人员依规所购买的中珠控股股票自增持计划结束之日起连续持有24个月后如账面价值低于其购买成本(购买成本指购买单价乘以购买股数,如期间发生分红、送股和配股等的须进行相应调整),参与增持计划的员工向中珠控股董事会秘书处提出书面告知并核准后,可将该部分股票依规择机卖出并填报《股票买卖损益表》,提交中珠控股董秘处审核,中珠集团财务复核,卖出的账面亏损部分由中珠集团兜底进行补足,且中珠集团按其购买成本提供25%的补偿。
4、中珠控股董秘处接到上述书面告知并核准后20个交易日内,若中珠控股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其购买成本一定比例的(增持计划结束之日起连续持有12个月后,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达到其购买成本的110%以上;增持计划结束之日起连续持有24个月后,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达到其购买成本的125%以上)相关损益应由其个人承担。
5、参与增持计划的员工依规择机卖出,并向中珠控股董事会秘书处提交《股票买卖损益表》后,审核、复核及兜底补足的累计时间不超过30日,如有延期,则按国家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承担利息直至付清。
四、持股方式及相关限制条款
1、列入增持计划的员工向中珠控股董秘处报备证券交易专户,或者由中珠控股董秘处协助列入增持计划的员工到公司认可的证券公司开立证券交易专户,核心员工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买入中珠控股股票。
2、中珠集团、中珠控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相关内幕知情人在敏感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交易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中珠集团坚持“德怀天下,共赢未来”的企业文化,坚持以人为本,倡行“共赢”的合作之道,共谋发展、共济天下、共赢未来。中珠集团此激励制度深刻体现了上述理念,中珠控股也愿将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回报投资者,回报社会。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