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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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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16-002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通知时间:2016年1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召开时间:2016年1月22日;

地点:上海;

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五)主持:陈闪董事长;

列席(书面邮件方式):

监事:顾觉新、边庆华、刘应勇

董事会秘书:袁志坚

高级管理人员:孙云芳、陈海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2015年度业绩预增的议案: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1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50%左右。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16-003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业绩预增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将比上年同期增加100%以上。”预测201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将比2014年增加100%以上。

(三)业绩预告修正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250%左右。

(四)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7.52万元。

(二)每股收益:0.04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公司预计201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50%左右,主要原因为:

2014年12月4日,公司向Sequoia Capital China GF Holdco III-A, Ltd.(红杉中国成长基金3)协议出让持有的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详见公司临时报告:临2014-046),2014年完成6.14%的股权交收,2015年完成13.86%股权的交收,二者股权之差7.72%股权所产生的收益。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5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业绩预告经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临时报告:2016-002号)

五、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二)董事长、审计委员会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关于2015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16-004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部分无限售流通股

进行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路集团)的通知,中路集团近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一、公司股份进行质押式回购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出质人:中路集团

质权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时间:2016年1月19日

质押股份数量:12,900,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1%;

2.质押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质押期限为一年;

3. 中路集团目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1,530,7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92%,本次质押式回购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27,110,734股,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为96.6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9.54%。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中路集团本次股份质押用于自身融资需要。中路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充裕的流动性资产,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2.目前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果出现平仓风险,中路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应对措施,

3. 如果因强制平仓导致股权变动或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司将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续披露最新进展情况。

三、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1.原出质人:中路集团

解质时间:2016年1月20日

本次解质股份数量:14,500,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1%;

2.中路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1,530,7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92%,本次解质后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112,610,734股,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为85.6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03%。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