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6-010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03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于2016年1月21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汽乘用车A2A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A2A项目的实施,项目总投资为25,665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汽乘用车转让所持长丰猎豹10%股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湖南长丰猎豹汽车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给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后不再持有湖南长丰猎豹汽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相关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值11,830.72万元人民币(以经国资委备案评估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年-2018年)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同意按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签订相关书面协议。该持续关连交易为本公司之主要共同控制实体的外方合作伙伴(含其关连企业)向本公司(含子公司)提供相关物流服务,在香港上市规则下属关连交易。
具体详情参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H股关连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