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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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123034 证券简称:16神雾债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神牛路18号)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2016年 1 月26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神雾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62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为3年期。
2、神雾集团债券发行面值不超过5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不超过5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本次债券评级为AA-;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2015年6月底的净资产为276,969.36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74.5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82.33%;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2,642.62万元(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吴道洪为本次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7.50%~8.0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1月27日(T-1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1月28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7、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0、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挂牌手续,本次债券具体挂牌时间另行公告。
11、根据上交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修订)的通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如发行人债券评级低于AA级,债券上市后只能采取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不能进行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尚不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债券上市后只能采取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不能进行质押式回购。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该发行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1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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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次债券的期限为3年。
5、债券分期发行安排:本次债券采用一次性发行,无分期发行安排。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薄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8、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发行首日:2016年1月28日。
10、起息日:本次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次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1月28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1、计息期限(存续期间):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6年1月28日至2019年1月27日。
12、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存续期间,自2016年起每年1月28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付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付息日:本次债券存续期间,自2016年起每年1月2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4、兑付登记日:2019年1月28日前的第6个交易日为本次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5、本金兑付日:2019年1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次债券停止交易。
16、发行方式、配售规则:本次债券发行的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不向发行人原有股东进行配售,具体的发行方式及配售规则视发行当时交易所具体发行上市规则而最终确定。
17、发行对象: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有关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8、担保情况:吴道洪为本次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西坝河支行,账号:35420188000034327。
20、偿债保障机制及限制股息分配措施:
为了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证本次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发行人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包括设立偿付工作小组、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建立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长效沟通机制、加强信息披露、制定《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形成一套完整的确保本次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的保障体系,以期切实保护本次债券投资者之权益。
为了保护本次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22、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4、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一部分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6、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7、质押式回购安排:根据上交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修订)>的通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如发行人债券评级低于AA级,债券上市后只能采取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不能进行质押式回购。
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尚不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债券上市后只能采取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不能进行质押式回购。
28、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债券发行总计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2%。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0、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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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7.50%-8.00%。本次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三)询价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1月27日(T-1日)10:00-13:00之间将《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从本发行公告中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时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合格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1月27日(T-1日)10:00-13:00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拨打咨询电话021-54034208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后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另外,请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word版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主承销商邮箱zrz@swhysc.com。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联系人:资本市场总部业务二部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239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市场总部业务二部
咨询电话:021-54034208
传真:021-54034243、021-54047136、021-54047376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情况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1月28日(T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 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 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为5亿元。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 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 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6年1月28日(T日)的9:00~17:00和2016年1月29日(T+1日)9:00~12:00。
(五) 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1月27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 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的投资者全额获配;在发行利率上申购的部分,原则上按照申购量的比例进行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次债券发行利率上申购部分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 资金划付
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1月28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项在2016年1月29日(T+1日)12: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树街支行
银行账户:0200291409200028601
(八) 违约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6年1月29日(T+1日)12: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 发行人
名称: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道洪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昌怀路155号
联系人:芮宏嘉
电话:010-60751999-8407
传真:010-60759696
(二)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玉华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联系人:刘铭、张明炜、钟祎晨
电话:010-88085907、010-88013892、010-88013877
传真:010-88085256
附件:《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发行人: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 1 月 26 日
附件:
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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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申购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4、网下发行本次债券的申购金额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本次债券的申购上限为50,000万元。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合格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6、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次债券期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5.5%-7.5%。某合格投资者拟在不同申购利率上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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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7.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7.0%,但高于或等于6.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0%,但高于或等于5.5%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5%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8、参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21-54034243、021-54047136、021-54047376;咨询电话:021-54034208。
10、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的投资者全额获配;在发行利率上申购的部分,原则上按照申购量的比例进行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次债券发行利率上申购部分的最终配售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