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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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2016-005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二期(亚太商务楼)3楼第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茜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开摘牌受让南京世界贸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刘一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联股东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对第1项议案《关于公开摘牌受让南京世界贸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的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小龙律师、王剑文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16-006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1月28日在南京金陵饭店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李茜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一平先生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一平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