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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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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6-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6-009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6年1月29 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15:00至2016年1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综合楼五号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李北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52,001,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7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52,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6%。 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的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16%。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子公司生产线停止生产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52,00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52,00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5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尹现波律师、张小曼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6-010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5年年度业绩预告与上年同期比大幅度下降原因:

1、受国际油价下跌影响,公司燃料乙醇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及产品产能过剩影响,公司柠檬酸、赖氨酸产品价格持续下降。

2、全资子公司砀山中粮果业有限公司因受果汁市场恶性竞争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处于亏损状态;全资子公司宿州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环氧乙烷生产线,因主要原材料乙烯市场价格居高不下、环氧乙烷产品价格持续低迷,产品线亏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2015年12月31日两生产线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

3、根据公司与蚌埠市政府签署的《退市进园征收补偿协议》相关内容,公司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搬迁工作。考虑到因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燃料乙醇、柠檬酸产品、赖氨酸等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公司决定将各生产线分步停产,分步启动退市进园搬迁工作,拟自2016年1月起陆续对现有生产设备、房屋建筑物进行拆除、搬迁,对入园后无法利用的资产进行处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长期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长期资产在2015年12月31日存在明显减值迹象。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5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6-011

债券简称:11中粮01 债券代码:112058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交易可能被实施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情况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披露的《2015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148,000万元至亏损120,000万元。(以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关于公司债券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15〕23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债券发行人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将同时披露《债券交易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公告》,公司2012年2月发行的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1中粮01”、债券代码“112058”)将在公司2015年度报告和《债券交易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公告》披露之日停牌一天(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照《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债券交易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述债券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后,仅限合格投资者可以买入本债券,原持有债券的公众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或者卖出债券。

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应当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三、发行人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王海 孙淑媛

电话:0552-4926909

传真:0552-4926758

电子邮箱:zlahshstock@163.com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16年4月28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