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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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16-006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0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韩孝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韩国龙先生、商建光先生、独立董事许秀珠女士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陈道彤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4、公司部分董事、高管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 上述议案为特别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 陈伟、齐伟;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6-007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0%以上。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106.97万元。

(二)每股收益:0.63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公司目前正大力推进产业战略转型,全面布局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同时,作为公司利润贡献主要来源的房地产业务,受房地产市场整体环境及公司不同区域项目权益结算面积差异的影响,导致本年度业绩下滑。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5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