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
复牌的公告

2016-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69 证券简称:美邦服饰 公告编号:L201601300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

复牌的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1日开市起复牌。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美邦服饰,股票代码:002269)自2016年1月18日开市时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现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恢复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计划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一家服装行业公司的部分股权,该公司以C2M为主营业务,双方根据初步协商结果签订了相关的意向协议。公司原拟通过本次股权收购,有效整合外部C2M业务资源,实现市场资源与公司业务的高效协同,提升公司整体的业务运作能力。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内外部人员对本次重组事项进行了多次的论证、沟通和协商。在重大资产重组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在停牌期间每隔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存在不确定性。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根据双方对交易标的相关项目的协商情况,双方未能在部分重大条款取得一致认可,公司慎重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决定终止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影响

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一方面将会努力提升现有优势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将会努力完善业务布局,不排除继续整合新的具有业务协同效应的产业链优势资源,提升企业发展能力。

五、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 年2月1日开市起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自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69 证券简称:美邦服饰 公告编号:L20160130002

债券代码:112193 债券简称:13美邦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公司债券(第一期)交易

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经营业绩情况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披露《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5年度净亏损30,000万元至45,000万元,业绩变动原因为2015年公司加盟渠道经营调整仍滞后于直营渠道,加盟批发收入有一定幅度下滑,受其影响公司总体业绩将出现亏损。

二、关于公司债券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提示

若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15〕23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债券发行人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2015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对公司2013年10月发行的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3美邦01”、债券代码“112193”)停牌一天(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照《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债券交易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述债券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后,仅限合格投资者可以买入本债券,原持有债券的公众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或者卖出债券。

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应当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三、发行人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庄涛

电话:021-38119999

传真:021-68183939

电子邮箱:Corporate@metersbonwe.com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16年4月25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