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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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
委员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6-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01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

委员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是双方业务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宜将视具体情况另行签署实施合同。

●本协议的签署对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或“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近日,公司与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中国蓝湾-海陵创新谷”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本协议”),现将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是阳江市政府派出机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位于阳江市西南沿海,是广东第四大海岛,自然资源丰富,人文荟萃,拥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首批国家级中心渔港,并获得广东省滨海旅游的主要目的地、中国十大宝岛、中国最美十大海岛等美誉,区域交通优势明显,是粤西地区面向珠三角的前沿。

(二)协议的签署

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与甲方签署了《“中国蓝湾-海陵创新谷”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拟在海陵岛投资建设“中国蓝湾-海陵创新谷”项目。

(三)签订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长根据《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授权签署。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为加快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推进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阳江市有关政策,按照阳江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谋发展的基础上,就金发科技在海陵岛投资建设“中国蓝湾-海陵创新谷”项目相关事宜达成框架协议。

(二)合作内容与规模

“中国蓝湾-海陵创新谷”将建设集高科技产品研发、展示、中试,高科技专业人才培训,商务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科技企业孵化基地。自甲方交付项目用地之日起4年内完成总投资额约23亿元,计划在该4年内引进、培育600余家科技企业,吸引招募创新创业人才500余人。

(三)协议生效与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动终止,若金发科技或项目公司恶意导致以下情形的,不免除其承担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勒令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2、被司法机关裁定破产或执行清算。

若本协议一方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导致其无法按照本协议履行其义务的,该方不向另一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延迟履行或履行不能的违约责任。

(四)其他

本协议是双方合作进程安排的依据,具体实施方案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确定。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金发科技将充分利用集团产业资源,把“中国蓝湾-海陵创新谷”项目建设成一个全方位的,实现高科技产业聚集、高科技产品研发、高科技企业孵化加速、高端人才聚集、科技金融示范、科技成果转化等功能于一体的高科技领地。项目产业规划将集中以文化创意、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医药、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性产业等高科技、高附加值、绿色环保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

本次投资通过为孵化企业提供多渠道、多层次、个性化、差异化的创业投资和科技金融等服务,为公司发展做好充足的技术与产品储备,符合公司长远规划。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为项目后续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本协议仅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实施方案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详细条款将另行签订。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