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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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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
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16-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6-00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

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2014年度业绩亏损,若2015年度继续亏损,公司2015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披露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800万元至3,800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1、公司原预计全资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蓝丰”)在2015年四季度初恢复生产,而实际在四季度末复产,影响公司预计净利润约2,275万元。

公司原预计宁夏蓝丰按期投产后第四季度可带来净利润约525万元,由于未能及时投产,预计宁夏蓝丰四季度亏损净利润约1,750万元,合计减少公司预计净利润约2,275万元。

2、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获证监会核准,但交割完成时间较晚,标的资产未能在2015年纳入合并报表,重组费用计入2015年度,影响公司预计净利润约510万元。

3、公司对杭州醒治化工有限公司应收款坏账准备按100%计提,原预计按50%计提,影响公司预计净利润约375.7万元。

关于与杭州醒治化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公司于2014年度已按50%计提坏账准备,2015年5月江苏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胜诉)。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26日及5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号:2015-007)、《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号:2015-041)。

从目前执行情况来看,该公司目前无可执行资产,法院可能中止执行,按财务谨慎性原则,对该笔应收款按100%计提坏账准备。影响公司预计净利润约375.7万元。

上述三项原因直接影响公司净利润约3,160.7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

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746.44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风险警示”第二节“退市风险警示”第一款的规定,若2015年度公司继续亏损,公司2015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拟定于2016年4月26日披露2015年度报告,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度报告为准。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6-006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89号)文件,具体核准内容详见2015年11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号:2015-076)。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协议及方案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规定积极组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目前已完成的工作

(一)标的资产过户

标的公司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舟制药”)于2015年12月8日取得《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同意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陕商函[2015]845号)。

方舟制药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铜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12月11日核准了方舟制药的股东变更事宜并签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610200221270442P),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方舟制药已于2016年1月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配套募集资金到账并出具验资报告

2015年12月16日,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出具中证天通[2015]验字第0201006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2月11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特定投资者缴存的货币资金529,999,956.12元,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9,625,464股;本公司取得方舟制药100%股权,向方舟制药原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7,340,814股,作价人民币826,000,000.00元用于收购方舟制药股权。本公司以上募集货币资金及方舟制药股权合计人民币1,355,999,956.1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605,998.60元,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26,966,278.00元,其余1,199,427,679.52元转入资本公积。

(三)配套募集资金新增股份预登记

2015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9,625,464股已经受理,待确定上市日期后将登记到账正式列入公司股东名册。

二、尚需完成的工作

(一)向方舟制药原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7,340,814股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

(二)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9,625,464股及向方舟制药原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7,340,814股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上市事宜。

(三)新增股份登记并上市完成后,本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事宜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章程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相关新增股份的登记、上市和工商变更等事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重组实施进展。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