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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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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引进投资者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16-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07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引进投资者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租赁”);

投资金额: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引进投资者向华铁租赁增资人民币120,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浙江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引进投资者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所涉及的金额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5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该《关于对子公司浙江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引进投资者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就本次华铁租赁增资事项对董事会的授权,2016年1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浙江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调整增资方案的议案》。

2015 年 12 月 25日,公司向华铁租赁以货币增资人民币13,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华铁租赁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1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二)根据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引进投资者向华铁租赁以货币增资人民币12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华铁租赁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0,00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017号验资报告。

(三)华铁租赁本次增资完成后的投资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四)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578室

法定代表人:胡丹锋

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筹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日,因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尚需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所以不能正式生产经营。目前处于筹建阶段。

财务状况: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公司增强自身开发经营能力,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发展空间,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项目尚需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因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上报相关材料,力争早日拿到相关批准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9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08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月29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提交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的分析、做出的风险提示及提出的应对措施。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提议于2016年2月 23日14:30整在公司总部五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如下:

1.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09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1月22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永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的分析、做出的风险提示及提出的应对措施。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10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规模12,716万股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在外总股本数将由20,267万股增加至32,983万股,股本规模将有一定程度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对子公司增资。

(一)主要假设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50,000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2,716万股。

2、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对财务费用的影响。

3、公司2015年1-9月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7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237万元。针对2015年和2016年的净利润作出如下假设:

(1)假设公司2015年第四季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2015年前三季度的三分之一,即2015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3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49万元;

(2)假设公司2016年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2015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并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以下测算未考虑利润分配、股本转增等事项对公司利润、股本产生的影响。

(二)测算一

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6年8月底实施完成,募集资金到位,该时间仅为测算使用,不构成公司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分三个月逐步投入募投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不考虑杠杆资金的情况下,产生的损益测算如下表:

(单位:万元)

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每股收益测算如下表:

根据上述初步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不低于上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不低于上年度。

(三)测算二

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2016年10月底实施完成,募集资金到位,该时间仅为测算使用,不构成公司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分月逐步投入募投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不考虑杠杆资金的情况下,产生的损益测算如下表:

(单位:万元)

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每股收益测算如下表:

根据上述初步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由于前次募集资金投入建筑安全支护设备购置需要一定时间周期,且开拓租赁业务市场产生效益需要一定过程,因此前次募集资金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根据测算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在2016年10月后到位,募集资金投入商业保理业务当年产生的效益存在不足以弥补前次募集资金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未来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逐步产生,公司的每股收益将逐步上升。同时,本次发行亦将导致公司原股东分红减少、表决权被稀释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商业保理业务得到国家的政策支持

2012 年6 月,国家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意在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探索商业保理发展途径,鼓励各类商业保理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 号)精神,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积极开展国际和国内保理业务。2012年12月商业保理试点范围扩展至广州、深圳。其后,商务部陆续发布《关于做好商业保理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商业保理业管理办法》等法规,为我国商业保理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上述一系列政策的颁布,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

(2)建筑安全支护设备行业资金压力大,对商业保理需求迫切

截至2014年底,全国支护设备租赁企业已超过3.9万家,其中又以中小型公司居多,普遍面临融资慢、融资难的问题,这严重制约着相关企业的业务发展,行业内企业对商业保理的需求非常迫切。根据协会对会员单位的统计,现阶段行业的固定资产不断增长,但金融化率很低,企业的融资渠道受到很大限制,主要原因在于支护设备不像房屋等不动产,有房产证等作为质押;支护设备一直在不同的城市进行流转,银行很难进行风险控制;万一出现违约,银行对支护设备资产处置很难。

赊销方式是建筑安全支护设备行业的普遍采用的销售方式,2013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29,基本可以代表行业的平均周转水平。以此推算,2013年建筑安全支护设备行业的应收账款总额在2,500亿元左右,商业保理业务潜力巨大。

(3)公司进军商业保理的优势

公司作为建筑安全支护设备行业的龙头企业及唯一一家上市公司,在管理理念、运营体系、风险控制、模式创新、人员配置、技术创新等多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拥有广泛的业务网络和良好的业务基础,掌握行业信息资源、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具有较强的行业整合能力。

相对于一般商业保理公司,公司具有对本行业的业务分析和风险评估能力优势,而相对于同行业企业,公司具有信息优势和金融业务优势;公司通过整合上述行业和金融业务优势,能够帮助行业中的经营性资产提升周转效率和变现能力,通过为同行业企业以金融服务方式提供价值,公司将获得新的盈利增长点,并将构建起兼具产业和金融的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突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导地位。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截至2014年末,公司拥有的支护设备规模在中国基建物资租赁承包协会的会员中处于首位,钢支撑支护设备的拥有量居全国第一,业务网点已覆盖了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注意到,目前在国内基建物资租赁承包行业中的库存资产和应收账款余额均高达数千亿元人民币,由于市场信息和信用信息不对称,其固定资产周转效率和应收账款周转效率均不高。为此,公司利用其突出的行业地位、布及全国的分支网络及其所附的信息和资金优势,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商业保理金融服务,不仅可盘活行业资产,实现商业模式从重资产向轻资产的升级转型,也有助于自身增强其采购和运销能力,增加客户黏性,协同公司现有主业良性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业务储备

华铁保理利用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储备了一批有商业保理融资需求的客户。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已累计投放约4,350万元用于开展保理业务,并与行业内数十家企业签署了有关商业保理业务的战略合作协议。上述商业保理业务需求为公司短时间内在杭州地区取得的相关意向协议。可以预见,面对全国3.9万家建筑支护设备租赁企业,公司在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领域的商业保理业务有很大的潜力和开展空间。

同时,公司多年来合作的地铁、桥梁等项目施工单位也是保理业务开发的重要方向。公司随着多年业务的开展,已与大型施工方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该类基础建设过程中,同样存在大量应收账款,存在巨大的保理业务空间。另外,公司通过对保理团队的招募及产品的研发,将在大力拓展上下游产业链客户的同时,积极探索其他相关产业商业保理业务。

2、人员储备

公司已在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行业多年的业务开展中培养了一批本行业人才,由于本次商业保理业务主要投向行业内企业,公司在客户甄选、风险控制方面可以为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公司招聘了具备丰富商业保理经验的职业经理人及业务人员,弥补在商业保理行业的经验不足。两方面的人才储备,很好的推动金融与产业相结合,形成较强的专业性确保公司竞争优势。

公司已基本完成保理团队的搭建,目前保理核心管理团队人员6人,主要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风控负责人、财务总监及相关业务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均为本科以上学历,金融、法律、财务及管理等相关专业。具备丰富的业务经验和资本运作经验。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将继续扩大团队规模,进一步加强业务拓展、风险控制及内部管理等各方面能力。

五、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如摊薄即期回报时拟采取的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在做大做强现有业务的同时大力发展供应链管理和产业金融服务业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的租赁和安装。公司成立之初,主要从事钢支撑类支护设备的租赁业务,随着客户需求的增加和公司运营资本的充实,公司先后增加贝雷类、脚手架类支护设备的租赁业务,扩充支护设备规模,丰富支护设备品种,公司的被认可度逐步增强,业务开拓能力大幅提升。近年来,受外部经济形势、行业竞争环境以及上游钢材价格走势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租赁业务增长有所减缓,主要面临如下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及固定资产投资放缓的风险

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行业的发展主要受下游建筑业的影响,其中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受国家及地区的经济政策等因素影响;房屋建筑主要受房地产政策、消费者需求及自身周期性等因素影响,同时两者都受制于宏观经济波动。宏观经济的波动,容易引发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放缓或投资重点的变动,对建筑业细分领域的经营情况产生影响,进而造成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行业业绩的波动。

2、产业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的租赁业务,其快速发展得益于我国建筑业的分工细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国家对城市轨道交通、交通桥梁等基础设施的持续投入。但在国民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相关产业政策会有所调整,若我国城市化进程放缓或国家减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额度,将直接影响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市场的需求,进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的风险

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行业进入门槛相对不高,比较容易吸引民间资本的进入。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末,全国支护设备租赁企业已超过3.9万家,专营租赁的公司约占80%左右,兼营租赁的企业占20%左右。总体而言,专业租赁企业为本行业的主要参与者,其中又以中小型公司居多。行业内同质化竞争、低价竞争的情形较为突出,市场竞争压力较大。近年来,公司主要产品的租赁单价均有所下降,如支护设备租赁企业持续增多且市场竞争环境进一步恶化,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4、经营性租赁资产出现减值的风险

公司经营性租赁固定资产的余额较大。近年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的租金价格和经营租赁固定资产采购单价呈下降趋势,公司经营租赁固定资产主要在客户施工现场使用,也会受到使用环境、使用频率以及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影响。若未来出现市场竞争加剧,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的租金价格或经营租赁固定资产采购单价大幅下滑,或者出现技术变革等因素影响,公司的经营租赁资产将会出现减值的情况。

面对以上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改进措施:公司拟通过提升整体经营实力、加强经营管理、加强开拓安装业务等措施,增加营业收入,尽快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带来持续回报,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公司保持在建筑安全支护领域沉淀的优势,并继续深入挖掘业务机会,维持较高的设备出租率。首先,公司将继续开拓下游建设领域,如水利设施相关的建设项目客户,并凭借已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和服务口碑,公司继续深入挖掘现有客户群体以大型建筑施工企业为主所带来的潜在业务机会,抓住国家新推出的建设规划带来的业务契机;其次,充分利用好公司现有业务网点布局的优势,做好资产使用的全盘规划,协调好各地业务发展,充分利用现有网络布局的协同效应,提高整体的资产效益;再次,凭借公司内部的资产管理系统,及时向各地的业务网点发布各仓库在库的设备信息,缩短设备在库时间,加快设备的出租。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1、扩大公司的服务范围,提高公司服务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取得融资租赁资质后,将充分利用自身在建筑安全支护领域的优势,大力开拓融资租赁业务,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成为新的业绩增长点。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资金到位后,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保理业务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抓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会,盘活上下游企业资金、提升本行业整体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公司将继续推动品牌建设、深化资本布局,从根本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为回报股东创造良好的基本条件。

2、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强化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此外,公司未来将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持续做好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控、处置和报告,全面提高本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4、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严格遵照制度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 专项账户中。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公司将努力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 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 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如摊薄即期回报时的相关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当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每股收益,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本人承诺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则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11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2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2月23日 14:30:00

召开地点: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2月23日

至2016年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16年2月19日8:30-11:30时

登记地点: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1-86038116

联系传真:0571-88258777

联系人: 周旭明 陈萍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01-29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12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铁科技,股票代码:603300)于2016年1月27日、2016年1月28日和2016年1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因公司经营战略需要,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201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目前,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过程中。

2、2016年1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它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正在按程序进行,如有进展公司将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其他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