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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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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008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16年2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的董事9人,实际到会的董事8人,董事长尚云龙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王征宇代为出席并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申请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保函,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在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俄金融事业部申请1.5亿元长期贷款,额度有效期为两年;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向东北再担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申请2,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2个月,利率9%/年。公司为上述两笔贷款提供经确认的不少于10,000万元应收账款顺位质押,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东北再担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关于为伊哈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控股子公司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关于公司在巴基斯坦注册成立龙建路桥巴基斯坦分公司及龙建路桥巴基斯坦私人有限公司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在巴基斯坦注册成立分公司,巴基斯坦分公司名称为“Pakistan Branch of Longjian Road & Bridge Co., Ltd. ,同意确定分公司负责人为刘树军。

同意公司在巴基斯坦注册成立私人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为:“ Longjian Road & Bridge Co., (Pvt) Ltd. in Pakistan.”,同意确定私人有限公司负责人为刘树军。

4、《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在2016年2月29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议案二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议案一、议案二所涉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009”号临时公告。

关于议案四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010”号临时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00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公司)、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伊哈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额:本次为一公司担保3,5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44,151.48万元(不含本次);本次为二公司担保5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41,568.00万元(不含本次);本次为三公司担保7,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9,000万元(不含本次);本次为四公司担保8,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44,526.00万元(不含本次);本次为五公司担保18,5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12,743.82万元(不含本次);本次为伊哈公司担保1,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1,900万元(不含本次)。

3、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168,889.3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1,000万元,合计担保数额169,889.30万元。

4、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2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 董事长尚云龙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王征宇代为出席并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一公司在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二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三公司在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申请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保函,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四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在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五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俄金融事业部申请1.5亿元长期贷款,额度有效期为两年;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同意一公司、五公司分别向东北再担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申请2,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2个月,利率9%/年。公司为上述两笔贷款提供经确认的不少于10,000万元应收账款顺位质押,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东北再担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为伊哈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伊哈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一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90号

法定代表人:宁长远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5100万元,本公司持有一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8,340.09万元,负债总额为68,172.43万元,净资产为20,167.6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17%,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3,286.18万元,净利润272.64万元。截止2015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5,361.76万元,负债总额为65,071.53万元,净资产为20,290.23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079.11万元,净利润72.99万元。

2、二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铁西街20号

法定代表人:周军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

注册资本:10050万元,本公司持有二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0,439.53万元,负债总额为79,706.53万元,净资产为10,733.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13%,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362.44万元,净利润9.95万元。截止2015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7,499.14万元,负债总额为92,849.02万元,净资产为14,650.13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176.46万元,净利润35.61万元。

3、三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法定代表人:张立翰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4000万元,本公司持有三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9,347.04万元,负债总额为81,779.23万元,净资产为7,567.8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53%,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3,681.17万元,净利润686.14万元。截止2015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6,382.26万元、负债总额为96,382.89万元、净资产为9,999.37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5,472.15万元,净利润2,564.82万元。

4、四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安街39号

法定代表人:栾庆志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0050万元,本公司持有四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9,954.23万元、负债总额为60,632.38万元、净资产为19,321.86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75.83%,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4,314.77万元,净利润520.85万元。截止2015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6,293.82万元,负债总额为66,060.72万元,净资产为20,233.10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9,073.34万元,净利润813.14万元。

5、五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金山堡

法定代表人:单志利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0010万元,本公司持有五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5,888.16万元,负债总额为40,044.04万元,净资产为15,844.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65%,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532.03万元,净利润496.20万元。截止2015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0,296.44万元,负债总额为54,108.93万元,净资产为16,187.51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4,455.27万元,净利润135.14万元。

6、伊哈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法定代表人:刘振国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桥梁建设工程、土石方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99万美元,本公司持有伊哈公司59.47%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9,997.96万元,负债总额为67,973.65万元,净资产为2,024.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7.11%,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3,026.32万元,净利润200.80万元。截止2015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6,798.08万元,负债总额为65,120.29万元、净资产为1,677.79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136.79万元,净利润25.72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同意一公司在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同意二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同意三公司在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申请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保函,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同意四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在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同意五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俄金融事业部申请1.5亿元长期贷款,额度有效期为两年;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公司同意一公司,五公司分别向东北再担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申请2,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2个月,利率9%/年。公司为上述两笔贷款提供经确认的不少于10,000万元应收账款顺位质押,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东北再担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同意伊哈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同意上述各子公司的授信和融资业务。公司同意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张志国、丁波、王涌、姜建平认为:鉴于一公司、二公司、三公司、四公司、五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伊哈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述子公司的授信和融资是为了满足生产和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同意为上述子公司的授信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一公司、五公司分别在东北再担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申请办理的2,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2个月)共提供经确认的不少于10,000万元应收账款顺位质押,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东北再担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同时公司为上述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上述担保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168,889.3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1,000万元,合计担保数额169,889.3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2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2月29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嵩山路109号32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2月28日

至2016年2月29日

投票时间为:2016年2月28日15:00-2016年2月29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请见2016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16-003公告;议案2、议案3请见2016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16-009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6年2月28日15:00至2016年2月29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以抵达哈尔滨市的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嵩山路109号414室(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16年2月25日-26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4、授权委托书格式如下,自制或复印有效。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电话:0451-82281430、传真:0451-82281253、邮政编码:150009

联系人:许晓艳、周航、李爽。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