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03 公司简称:大洲兴业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我们提醒大洲兴业公司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以上财务报表是基于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编制的。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大洲兴业公司连续两年亏损,负债总额超过资产总额人民币141,660,988.63元。我们关注到:大洲兴业公司已在会计报表附注二、2中(本报告第十一节四、2)披露了可持续经营的维持条件,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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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2015年度,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共实现税后利润-23,244.29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19,471.59万元,2015年年末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96,370.91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 年)》的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5度不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5年,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铁铭先生的支持和带领下,公司全体员工积极探索公司的业务转型、重大资产重组等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经充分论证及综合评估,公司拟将盈利性较弱的有色金属采选业务资产和初步涉足且未来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影视资产剥离出上市公司,同时拟置入资产行业前景好、盈利能力较强的商贸物流业务资产,使公司转变成为一家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商贸物流类企业,从而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最大限度的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基于上述战略,公司于2015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将在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置入我国西部地区最大的综合商贸物流企业之一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商贸物流业务,亚中物流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和广泛的客户资源,旗下美居物流园项目已发展成为当地具有标杆意义的重点项目,公司在商贸物流领域已积累了诸多有效的运营经验。
公司在报告期内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仍为有色金属采选以及影视文化业务,其中有色金属采选行业持续低迷,影视文化行业公司初期投入阶段,尽管已有影视剧作品开始进入拍摄阶段,但还没有产生收入,另外,公司受限于运营资金匮乏,难以加速推动业务进展。
公司计划置入的亚中物流的核心业务为物流园运营及物业管理;报告期内,亚中物流主要是对自有美居物流园进行运营及物业管理。美居物流园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苏州路,是乌鲁木齐市新兴的商业中心。经过12年的精心运营,亚中物流凭借对消费者的优质服务和入驻企业经营业绩的不断攀升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积累了大量优质商户。亚中物流被中国建材流通协会评为“全国建材重点流通市场”,被自治区工商局评为“诚信文明市场”,被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评为“自治区级诚信单位”,被乌鲁木齐晚报评为“风尚之巅行业领军企业”,获得“首府商业地产最佳专业市场奖”。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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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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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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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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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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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3,767.9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112.5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2.80%。公司影视文化行业处在前期投入阶段,前期运营成本增加较多,有色金属成品价格下降以及生产成本提高,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较大,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471.59万元。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公司本部、阿克陶中鑫矿业有限公司、阿克陶县嘉豪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厦门大洲矿产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大洲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大洲华映(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凌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7.2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及《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