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四川立达住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上接61版)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16-011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四川立达住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四川立达住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7,650万元人民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设立子公司四川立达住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立达住业”),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与服务。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7,650万元,出资占比为51%,为控股股东;四川省住业建设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7,350万元,出资占比为49%。本次对外投资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将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注入。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02月0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四川立达住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后续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四川省住业建设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3月21日
3、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住所:成都市金牛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平路100号1栋15层1号
6、法定代表人:罗明
7、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按资质证核定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四川立达住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工程项目管理与服务(具体根据工商核准及相关部门批准后确定)
四、对外投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工程管理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实施对相关PPP项目的管理和运作,并以此为起点,开拓以成都为中心的西南地区市场业务。
五、风险提示
具体项目的招投标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市场行业变动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2月05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16-012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苏州柯利达苏作园林
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柯利达苏作园林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设立子公司苏州柯利达苏作园林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苏作园林”或“标的公司”),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与服务。该公司注册资本10,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出资占比为76.19%,为控股股东;苏州宏盛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出资占比为23.81%。本次对外投资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将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注入。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02月0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苏州柯利达苏作园林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后续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宏盛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12月06日
3、注册资本:7,009万元人民币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住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368号1幢
6、法定代表人:朱明
7、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古典建筑、市政建设工程、建筑工程、照明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交通设施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土石方工程的施工;园林设计、室内装饰的设计;红木工艺品、红木家具的设计、制作;销售:装饰材料、建筑材料;苗木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苏州柯利达苏作园林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10,5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苏州市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市政景观PPP项目、工程项目管理与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招投标代理及咨询服务,工程设计、技术开发、评估咨询,工程设备安装服务,建筑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具体根据工商核准及相关部门批准后确定)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标的公司将参与园林绿化PPP项目的投标和运作,提升在“海绵城市”、“绿色城市”领域中园林古建、生态景观等相关领域的市场地位。
2、标的公司股东注册资金根据具体PPP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同时同股权比例到位,具体事项在公司章程中约定。
3、标的公司将积极参与全国范围内园林绿化PPP项目的招投标,项目中标后由标的公司作为主要出资人设立PPP项目公司,优先由苏州宏盛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组织项目施工管理团队,负责PPP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营。
4、标的公司采用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成立股东会和董事会,设置监事,保证公司的顺利运行。
公司在董事会拥有控制权,董事会由3人组成,公司委派2人,苏州宏盛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派1人。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不设监事会,设置两名监事,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对外投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苏作园林的主要目的是从事园林绿化PPP项目的投资、管理和运作,公司将把苏州柯利达苏作园林工程管理公司打造成为专业的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公司,加速公司在建筑相关领域总承包方面的探索,为公司争取更多业务机会,促进公司在全国范围内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
六、风险提示
具体项目的招投标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市场行业变动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2月05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16-01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1月18日,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18日、2016年1月18日发布了继续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2016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5日起继续停牌,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且公司予以回复后,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尚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2月05日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谭军、覃玉平、成都中筑联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四川域高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8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我们审阅。经认真审议,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同意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总体安排。
3、鉴于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正在由相关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工作,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审核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我们届时将发表关于本次交易审计、评估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充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政策障碍。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规定,定价公平合理。
7、本次交易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8、本次交易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独立董事:
刘晓一 刘春林 黄 鹏
日期:2016年02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