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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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份额
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2016-0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1月18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即2016年1月18日,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6年2月1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请参见《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了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将自2016年2月17日开通办理本基金之A类份额(场内简称:“银华永兴”,基金代码:161823)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通过场外申购本基金之银华永兴份额的投资者自2016年2月17日起可以通过申购本基金之银华永兴份额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之银华永兴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至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持有场内本基金之银华永兴份额的投资者自2016年2月17日起可以通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至场外销售机构或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其他重要提示:

1、场外申购的本基金之银华永兴份额只有在成功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后方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2月5日同期披露《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本基金之银华永兴份额将自2016年2月17日起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敬请场外申购本基金之银华永兴份额的投资者根据自身情况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yh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