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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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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3 股票简称:鲁商置业 编号:临2016-006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3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彦勇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阅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全票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向控股下属公司哈尔滨鲁商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济南泺源支行向哈尔滨鲁商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0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利率为3.23%,委托贷款将用于置换哈尔滨项目高成本融资。本次委托贷款属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哈尔滨鲁商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下属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90%股权。

2、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哈尔滨鲁商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6-38号

法定代表人:董红林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1年1月1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房地产代理业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建筑物维修服务,装修工程;销售日用品、百货、服装、鞋帽、纺织品、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家具、电子设备、办公用品、皮革制品、建材;社会经济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前置审批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供委托贷款主要用于置换哈尔滨项目高成本融资,本次资金来源为向大股东借款,借款期限与利率与本次委托贷款相同,该借款事项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及项目公司)向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借款最高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向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如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取得资金的成本高于银行同期利率,资金使用费不超过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取得资金的成本。)。

哈尔滨鲁商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下属公司,公司对哈尔滨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具有控制力,本次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次委托贷款金额),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