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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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6-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宜纸 编号:临2016-020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事项: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称“宜宾国资”)为公司融资2亿元借款事项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2亿元人民币。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国资拟为本公司融资2亿元的借款事项提供担保:

1、公司拟向浙江万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回租式融资租赁方式融资6600万元,宜宾国资为此事项提供担保5000万元,期限为二年(详见公司临时公告,编号:临2016-021);

2、宜宾国资为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融资5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3、宜宾国资为公司在浙商银行成都分行开办信用证,提供1亿元担保,期限为二年;

宜宾国资为公司提供上述担保事项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审议情况

2016年2月3日,公司第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编号:临2016-019)。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由于宜宾国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证公字[2011]5号)“第九章关联交易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豁免”规定,公司就此项担保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关于关联交易事项豁免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申请》,并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豁免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担保主体基本情况:

1、担保主体: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辉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注册地址:宜宾市南岸建设银行大厦13层

5、注册资本:139000万元

6、成立日期:1999年8月4日

7、注册号:511500000006030

经营范围:在宜宾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宜宾市国资公司资产总计12,475,911万元,净资产7,572,160万元,营业收入5,120,376万元,净利润628,615万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宜宾国资为本公司提供前述担保无需本公司提供反担保。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宜纸 编号:临2016-021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万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浙江万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回租式融资租赁方式融资6600万元整。

●浙江万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融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及生产经营需要,经本公司第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临时公告,编号:临2016-019),本公司决定向万融公司采取回租式融资租赁方式融资6600万元整。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浙江万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033室。

法定代表人:黄河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整

经营范围:开展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业务及其他业务。

万融公司最近五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三、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 租赁物:本公司位于中国四川宜宾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内造纸设备一批。

2、 融资金额:人民币6600万元。

3、 租赁期限:自万融公司向本公司支付回租物品转让价款之日(“起租日”)起为2年。

4、 融资利率:本次融资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5、 担保方: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的担保人。

6、 担保金额:宜宾国资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提供5000万的担保。

7、 租赁物所有权

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万融公司所有,自租赁期届满,本公司按时足额向万融公司按留购价格支付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本公司。

四、 本次融资租赁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五、 本次交易使公司可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对公司现实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六、 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