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6-021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15:00至2016年2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水路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陆挺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3,396,4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64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3,392,1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63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关于向南通金源汇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追加缴纳出资1,600万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蓝海投资江苏有限公司与安富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等股东持有股份不计入对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5,038,10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弃权票。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弃权票。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熊川律师、刘德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