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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16-0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6-27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金控”)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贵阳分行”)申请贷款融资金额85,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五年,公司为贵阳金控就上述融资事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以实际贷款发放金额为准。公司与浦发银行贵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担保合同》,目前85,000万元资金已到账,担保现已生效。

(二)担保审批情况

经2015年3月10日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因融资担保和履约担保,明确母公司为七家控股子公司和子公司为母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等提供担保额度,其中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70亿元和子公司为母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20亿元,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17日《关于明确为子公司和子公司为母公司等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的公告》和2015年3月11日《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上述担保事项均已授权公司董事长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阳市金阳新区八匹马房交中心1楼

(3)法定代表人:李凯

(4)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基金及类金融的投资、咨询、管理;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服务;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住宿;餐饮(中餐、西餐类销售、含烧烤、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凉热饮品制售);销售烟、酒及预包装食品(在取得相关许可证在分公司经营);游泳池、健身房、水疗房(限分支机构经营);酒店管理;会议、会展服务。

(6)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总资产1,382,091.26万元,净资产662,023.27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526,887.54万元、净利润80,919.1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3.担保期限: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担保金额:提供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8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以实际融资发放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贵阳金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根据经营需要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利益,亦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目前,连同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合计对外担保1,124,147.00万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1,261,563.46万元的89.11%。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1,104,147.00万元: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9,000.00万元、中天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457,197.00万元、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59,950.00万元、中天城投集团贵阳国际金融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00,000万元、中天城投集团资源控股有限公司48,000.00万元、江苏置业有限公司50,000万元;为深圳前海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0,000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6-28

关于明确公司为子公司和子公司为

公司等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

董事长具体实施的公告的补充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城投”或“公司”)于2016年2月6日在公司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明确公司为子公司和子公司为公司等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6)(以下简称“原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说明原公告中调剂担保额度的子公司条件并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一、担保情况概述”中第1点内容为:

“1、公司为上述十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或从事经营活动等事项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85亿元。拟担保额度分配情况具体如下: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0亿元,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亿元,中天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10亿元,中天城投集团乌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亿元,中天城投集团资源控股有限公司5亿元,中天城投集团贵阳国际金融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0亿元,中天城投集团江苏置业有限公司5亿元,中天城投集团贵州文化广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0亿元,中天城投(贵州)普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10亿元、中天城投集团遵义有限公司5亿元。除中天城投(贵州)普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获得担保外,其余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公司对上述一家控股子公司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提供担保,且发生实际担保事项时控股子公司其余股东将根据债权方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现补充说明为:

“1、预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拟分配担保额度

(1)预计被担保人(房地产业务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和拟分配担保额度如下:

①上述七家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调剂使用:

a.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

b.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c.获调剂方未出现财务情况恶化导致资产负债率超过70%、贷款逾期等风险;

d.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或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②公司对上述一家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中天城投集团遵义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1%)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提供担保,且发生实际担保事项时控股子公司其余股东将根据债权方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2)预计被担保人(非房地产业务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和拟分配担保额度如下:

二、原公告“一、担保情况概述”中第2点内容为:

“2、在前述范围内,公司可以为(可能)出现以下情形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1)被担保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现补充说明为:

“2、上述担保包含以下情况:

(1)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的担保;

(2)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的担保;

(3)被担保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4)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三、原公告“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补充说明为“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四、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2016年2月6日在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明确公司为子公司和子公司为公司等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的公告》。

更新后的公告详见2016年2月18日在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明确公司为子公司和子公司为公司等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的公告》。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