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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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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公告编号:2016-01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2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阳市中州路南段安彩高科第四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志端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李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胡莺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长蔡志端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新建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大沧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海莲、宋会光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