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56 股票简称:永兴特钢 公告编号:2016-0008号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2月13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2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单个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5亿元。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0号),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56 股票简称:永兴特钢 公告编号:2016-0009号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2月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2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强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0号),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2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56 股票简称:永兴特钢 公告编号:2016-0010号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单项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5亿元。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鉴于公司自有资金较为充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

2、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单项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5亿元,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购买理财产品的种类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满足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要求。

4、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方式

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影响。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对象为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公司亦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均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7月1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理财产品总协议书》及相应的认购委托书,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购买其发行的产品代码为CNYAQKFZ02的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为3.80%,其中一份以10,000.00 万元购买的产品的赎回日(开放日)为2016年2月2日,另一份以10,000.00万元购买的产品的赎回日(开放日)为2016年4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7月18日公告(编号:2015-0024)。其中:赎回日(开放日)为2016年2月2日的10,000.00万元已到期并收回本金及收益,赎回日(开放日)为2016年4月29日的10,000.00万元尚未到期。

2、2015年7月22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购买其发行的理财产品,其中:以20,000.00万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91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的,产品业绩基准为3.6%(年化);以10,000.00万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182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业绩基准为3.7%(年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7月25日公告(编号:2015-0026号)。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并收回本金及收益。

3、2015年7月28日,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182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业绩基准为3.7%(年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8月1日公告(编号:2015-0029号)。该理财产品已到期并收回本金及收益。

4、2015年10月23日,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以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购买其发行的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91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业绩基准为3.6%(年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0月28日公告(编号:2015-0049号)。该理财产品已到期并收回本金及收益。

5、2016年1月22日,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以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购买其发行的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182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业绩基准为3.05%(年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4日公告(编号:2016-0006号)。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6、2016年1月26日,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以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购买其发行的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91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业绩基准为3.0%(年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4日公告(编号:2016-0006号)。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7、2016年1月29日,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以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购买其发行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182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业绩基准为3.05%(年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4日公告(编号:2016-0006号)。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8、2016年2月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了《理财产品总协议书》及相应的认购委托书,以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购买其发行的产品代码为CNYAQKFZTP1的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为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4日公告(编号:2016-0006号)。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单项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5亿元。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强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该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下,公司通过对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