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
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ST国通 公告编号:2016-007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
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 201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本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二)项等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决定
若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其他事项
(一)经公司初步测算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审计,预计公司2015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500万元到3500万元,净资产由负转正。公司已于2016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号)、《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号)。
(二)公司2015年度具体准确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5年年度报告为准。 2015年度报告预约披露的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ST国通 公告编号:2016-008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2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国通工业园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陈学东先生主持。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公司董事刘志祥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合肥机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艺茹、李婷婷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