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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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股票代码:600387 公告编号:临2016-004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2月17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审议了会议内容。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汽油生产”,并拟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具体修改情况见下表:

章程修改前后对照表:

本次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6年3月9日(星期三)下午1:30,在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事项:《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3月3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登记时间:

2016年3月7-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5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3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3月9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3月9日

至2016年3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6年2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联系方式),并请在信函或传真后联系本公司确认,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登记时间:2016年3月7-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登记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14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吕燕飞、朱甜

联系电话:0575-87016161 传真:0575-87032163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3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