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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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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6-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6-013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7,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3月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7号文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股,并于2015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5,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5,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涉及股东包括:北京昆吾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鼎医药”)、浙江瑞瀛钛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瀛钛和”)、上海谨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谨业”)、嘉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盈投资”)和苏州金泽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九鼎”)。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为前述五家股东所持共计27,000,000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3月2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5年9月,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分配前总股本10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100,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00,0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0,000,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其中股东九鼎医药还承诺:1、其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完毕,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150%;2、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其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发表如下核查意见: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事项。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7,00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3月2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