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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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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6 证券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6-018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2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发路101号致远国际商务大厦18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孔丽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4名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总体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交易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交易标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议案名称:评估基准日至实际交割日期间交易标的损益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9议案名称:交易标的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议案名称: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1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2议案名称:发行股份限售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3议案名称:业绩补偿及承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4议案名称:估值调整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5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6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7议案名称:配套募集资金的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8议案名称:公司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签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签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18项子议案)、2、3、4、5、7、8、9、10、11、12都属于特别决议案,都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6属于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议案1(18项子议案)、2、3、4、5、8、9、10、11、12都获得了持股5%以下股东过半数以上通过。

议案1(18项子议案)、2、3、4、5、8、9、10、11、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股份484,477,094股、14,800,000股,对上述议案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隽、费夏琦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