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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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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16—008

债券简称:PR发展债 债券代码:122082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2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9名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福建中雁生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漳州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全部9票通过)

鉴于福建中雁生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福建中雁”)持有漳州中雁生态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漳州中雁”)100%股权,漳州中雁与政府相关部门签署了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BOT协议,并已完成土地预审、环评报告报批等前期工作。

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瀚蓝固废处理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瀚蓝固废”)与福建中雁签署相关协议,瀚蓝固废以3000万元购买福建中雁持有的漳州中雁70%股权,从而获得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权;本次合作后,瀚蓝固废、福建中雁分别持有漳州中雁70%、30%股权;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由漳州中雁继续投资建设,项目后续所需资金由瀚蓝固废和福建中雁双方按股权比例出资投入。

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处理规模1000吨/日,总投资约为4.5亿元,垃圾处理费单价85元/吨,特许经营期30年,项目分两期建设。

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将获得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有利于公司巩固和扩张福建地区的垃圾焚烧和固废处理市场,进一步提升公司固废处理规模,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以上原则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全部9票通过)

同意全资子公司创冠环保(中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创冠环保(福清)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600万元。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6-009号)。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4日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16—009

债券简称:PR发展债 债券代码:122082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创冠环保(福清)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2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创冠环保(中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创冠环保(福清)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600万元。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创冠环保(福清)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福清市龙江街道苍霞村

3、法定代表人:韩立贺

4、经营范围: (1)建设垃圾处理厂,利用焚烧垃圾产生的热能发电、售电;(2)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污水处理以及江、河、湖水治理等环保项目的咨询及受托运营管理;(3)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运营、管理;(4)垃圾产生的废物利用(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5、财务状况:

经审计的最近一年财务状况:2014年末资产总额37744.49万元,负债总额26277.14万元,净资产11467.35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5868.99万元,净利润1224.81万元。

未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状况:2015年9月末资产总额34,437.46万元,负债总额21,537.18万元,净资产12,900.28万元。2015年1-9月份营业收入4,434.08万元,净利润1,432.93万元。

6、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可满足其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本次担保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将不超过53,064.06万元,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3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4日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16—010

债券简称:PR发展债 债券代码:122082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2月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79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准备有关材料,并在规定期限内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还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