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2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16-09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在济南市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7栋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438,277,3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17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05,221,4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09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33,055,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0863%。由于董事长李明吉先生因公出差,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推举,由董事石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会议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赵新磊 门志涛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