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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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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5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2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吴启权先生、董事徐成斌先生、独立董事杨依明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姚太平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兼常务副总裁倪昭华女士、财务负责人黄永维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许兰杭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13均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1-10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回避表决的股东为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8,520,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8%,未参加股东大会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志刚、莫海洋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