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进行更正和补充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6-022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进行更正和补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9月29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162号)的要求,本公司于2015年11月21日公告了《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
公司2015年9月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58亿元中,包含一年内到期的私募债9.97亿元,在《反馈意见回复》重点问题1的回复中,公司将2015年9月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仅按银行贷款进行统计,出现差异,现进行更正,详见本次补充回复第1题。同时,公司对《反馈意见回复》有关事项进行了补充回复,详见本次补充回复第2题、第3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补充回复》。
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