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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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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6-009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6日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2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独立董事耿利航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蒋亚苏代为出席并表决和发表独立意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江津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5年实现利润总额23,397.83万元,企业所得税922.85万元,实现净利润22,474.99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481.06万元)。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末股本总数907,742,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0.75元(含税)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8,080,650.00元,本年净利润结余作为未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16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如下:

根据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的审计费用75万元,并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相关报告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相关报告及摘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6-011《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以上第1、2、3、6、7、9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6-010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2月24日在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瑞主持,公司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末股本总数907,742,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0.75元(含税)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8,080,650.00元,本年净利润结余作为未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在本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经营决策及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决策,以及经营行为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监督。现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年内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与勤勉尽职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决策程序合法,严格按内部控制制度运作,不存在关联方异常占用本公司资金的现象,没有为关联方及其他个人及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董事、高管人员执行公务时,认真履行了诚信与勤勉义务,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通过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财务结构的检查与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运行良好,不存在任何重大风险。监事会认为经审计的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资产收购、出售情况:2015年公司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时充分,关联交易合同履行体现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损害股东或公司权益的行为。

5、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信息披露工作符合监管要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体制和业务流程能够有效运行。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2016-011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3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3月17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3月17日

至2016年3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2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要求:(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除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外,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签发的授权委托书。(2)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地点: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3、登记时间:2016年3月16日(9:30~11:30,14:00~17:00)

4、登记方式: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通过传真、电话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参会股东务请提供联系电话,以便于会务筹备工作。为保证会议正常表决,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务必于2016年3月17日13:50前到达会场,13:50以后股东大会不再接受股东登记及表决。

5、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3-62803632

联系传真:023-62909387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3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