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3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提示性公告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6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工银增利,基金代码:164812,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增利A份额(简称:工银增A,基金代码:164813,以下简称“增利A”)、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增利B份额(场内简称:工银增B,基金代码:150128,以下简称“增利B”)两级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6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了《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3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为了保障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本基金3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提示性公告。
(一)转换后的基金存续形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利A、增利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转换时增利A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3年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与增利B的封闭期届满日为同一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并提示增利 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在3年内最后一个开放期赎回增利A基金份额或默认届满日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有关增利A开放期的规定,2016年3月3日为增利A份额的最后一个开放赎回申请日,该日仅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增利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作出选择赎回增利A份额或是不选择赎回增利A份额。投资者不选择赎回增利A份额的,其持有的增利A份额将于基金份额转换日日终默认为转换为“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三)转换时的份额转换规则
1、份额转换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即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16年3月7日。
2、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增利A、增利B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增利A份额(或增利B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增利A(或增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增利A(或增利 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增利 A(或增利 B)的份额数×增利 A 份额(或增利 B 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增利 A 份额(或增利 B 份额)的转换比率、增利 A(或增利 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增利 A、增利 B 的份额全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日起 30 日内,本基金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和场内的申购与赎回业务,具体日期及业务规则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封闭期届满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如果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将保持不变。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11-9999。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6日
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
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环保母基”,交易代码:164819,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工银环保产业B类份额(场内简称“环保B端”,交易代码:150324)的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250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6年2月25日,环保B端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0.250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环保B端近期参考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环保A端、环保B端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环保A端、环保B端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环保B端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环保B端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环保B端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0元有一定差异。
四、环保A端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环保A端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环保A端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环保A端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环保母基的情况,因此环保A端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环保母基份额、环保A端份额、环保B端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环保A端份额与环保B端的上市交易和环保母基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1-9999。
三、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6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工银瑞信月月薪定期
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基金份额类别及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工银瑞信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征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6年2月26日起增加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本基金增加份额类别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自2016年2月26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各类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本基金的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236)基金份额类别。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二、 本基金C类份额类别的销售费用费率如下:
(一) 销售费用费率
1、销售服务费: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5%;
2、赎回费:当投资人持有期限小于30天时,赎回费率为0.75%;当投资人持有期限超过(含)30天时,赎回费率为0%。
(二)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新增C类基金份额类别适用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工银瑞信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工银瑞信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 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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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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