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持续督导之现场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评价办法》的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海通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华天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酒店”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建立了对公司的持续培训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违规案例等。
为提高华天酒店募集资金的规范运作意识及能力,海通证券持续督导小组于2015年11月10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定期现场培训,现将有关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概述
本次培训工作的重点是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管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运用的学习,及时更新知识体系;提醒公司加强规范运用募集资金,避免侵害股东利益。
本次培训在被培训人员的积极配合下,基本达到了培训要求,效果较好。
二、培训时间
2015年11月10日(周二)上午9:00-11:30。
三、培训地点
华天酒店公司5楼会议室。
四、接受培训的人员
本次接受培训的公司人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
五、承担本次培训工作的保荐机构人员
华天酒店本次培训工作由持续督导人员汤勇负责,培训工作小组及培训人员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六、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期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重点讲解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运用的各项规范性要求,与募集资金运用相关的流程及与信息披露的衔接。
七、培训方式及完成情况
本次培训采取在由培训人员对被培训人员进行现场集中授课、座谈以及对被培训人员单独咨询等方式进行。
本次培训完全按照本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计划、持续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进行,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刚 汤 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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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刚 汤 勇
保荐机构(公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