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2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等
三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会员单位:

2010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2015年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七期)将于2016年3月11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05”,证券简称为“国债1005”,是2010年3月11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92元。

二、2015年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471”,证券简称为“江苏1508”,是2015年9月1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15元。

三、2015年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9475”,证券简称为“江苏15Z7”,是2015年9月1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15元。

四、本所从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10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五、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10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6年3月11日除息交易。

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