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双钱股份 双钱B股 编号:临2016-003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2月19日发出通知,2016年2月29日在上海市常德路809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训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名为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自2015年9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之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本次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通过发行A股购买控股股东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华谊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华谊集团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天原(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华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5%股权及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实现了上市公司将能源化工、绿色轮胎、精细化工、新材料和化工服务置于统一的管控平台下,推动了化工一体化产业链的进一步整合和扩张,也提升了上海化工产业在国内外市场的地位和竞争力以及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经公司2015年9月23日召开的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和2015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经营宗旨等条款的修改。
2016年2月经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现拟将公司名称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此项议案还须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1号)核准,公司在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后,又实施了相关募集配套资金事宜,2015年12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287,178,206股的股份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人民币1,830,252,707元增加至人民币2,117,430,913元,股本总额变更为2,117,430,913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章程第四条原为: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DOUBLE COIN HOLDINGS LTD.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HUAYI GROUP CORPORATION LIMITED
2.章程第六条原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30,252,707元。
现修改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17,430,913元。
3.章程第十条原为: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改为: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章程第十一条原为:本章程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
现修改为:本章程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5.章程第十九条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1,830,252,707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830,252,707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117,430,913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117,430,913股。
6.章程第四十一条原为: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得越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任免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改为: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得越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任免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章程第六十八条原为: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现修改为: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8.章程第七十五条原为: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现修改为: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9.章程第八十四条原为: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现修改为: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10.章程第一百条原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现修改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11.章程第一百十条原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请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和总工程师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现修改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请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2.章程第一百十八条原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议:
(六)总经理提议时。
现修改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议:
(六)总裁提议时。
13.章程第六章原为: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改为: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4.章程第一百四十二条原为: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现修改为:公司设总裁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5.章程第一百四十五条原为: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现修改为: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16.章程第一百四十六条原为: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现修改为: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7.章程第一百四十七条原为: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现修改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18.章程第一百四十八条原为: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现修改为:总裁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19.章程第一百四十九条原为: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职工和职代会的意见。
现修改为:总裁拟定有关全集团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职工或职代会的意见。
20.章程第一百五十条原为:总经理应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现修改为:总裁应制定相应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21.章程第一百五十一条原为: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现修改为:公司实行总裁主持下的联席办公会议制度,总裁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条件和程序;
(二)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与分工;
(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授予的职权;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22.章程第一百五十二条原为: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和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约定。
现修改为: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和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约定。
23.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原为:本章程第九十九条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现修改为:本章程第九十九条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4.章程第一百八十五条原为:经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享有下列权利:
(一)查阅公司财务报表、记录和凭证,并有权要求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说明;
现修改为:经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享有下列权利:
(一)查阅公司财务报表、记录和凭证,并有权要求公司的董事、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说明;
25.在原章程第一百五十一条后面新增一条,本章程中原各条款序号顺延。
新增条款如下:公司可建立鼓励创新的容错机制,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的前提下勤勉尽责,创新项目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且未牟取私利,不对相关人员做负面评价。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总裁工作细则中的董事会授予的权限审批的创新项目,适用上述容错机制。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后,主营业务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原来以绿色轮胎业务为主扩展为现有的能源化工、绿色轮胎、新材料、精细化工和化工服务等五大核心业务,董事会成员将进行大幅度调整,拟提请董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依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大股东推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刘训峰先生、王霞女士、黄岱列先生、沈启棠先生、段祺华先生、张逸民先生作为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董事会人数,暂缺的一名董事公司将在后续进行增补,其中提名沈启棠先生、段祺华先生、张逸民先生作为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上述候选人还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双钱轮胎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各业务板块专业化管理职能,从而提高在所属行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公司拟定了新设子公司注入原有轮胎业务板块的计划。经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批准,公司以现金出资0.5亿元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双钱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钱轮胎”),并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现公司决定拟对子公司双钱轮胎增资,以现金加原母公司中与轮胎相关的账面资产和负债以及公司所属轮胎相关业务子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以审计结果为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 年第40 号)关于“100%直接控制的母公司必须按照包含对应提取的各项准备的账面净值对其子公司进行划转”的规定,对子公司双钱轮胎拟增资24.5亿元,使双钱轮胎的注册资本达到25亿元,公司全资持有。上述事项还须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 号)和上述文件的规定,此项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公司和双钱轮胎均不确认所得,双钱轮胎按照原账面净值确定所取得资产计税基础。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时公告编号:临2016-005)。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训峰,男,1965年0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管理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上海石化股份公司乙烯厂副总工程师、投资工程部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赛科石化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等职。现任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 霞,女,1963年04月出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焦化有限公司发展部经理、上海焦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华谊丙烯酸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等职。现任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总裁,中安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黄岱列,男,1959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曾任上海市化工局团委副书记、书记,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上海中远化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华谊集团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企业调整部经理等职。现任上海华谊(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上海市化学工会主席,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党校校长。
沈启棠,男,1951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市化学工业局财务处副处长,上海化工实业总公司总会计师,上海化学工业区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现任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段祺华,男,1956年02月出生,硕士,致公党员,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管理合伙人。现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致公党上海市委常委,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外部董事,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逸民,男,1954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曾任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博士后研究员、加拿大新不伦瑞克大学助理教授、香港城市大学副教授等职。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教授,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对新一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推荐的相关资料及对个人履历情况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刘训峰先生、王霞女士、黄岱列先生、沈启棠先生、段祺华先生、张逸民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产生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沈启棠、王锦山、张逸民
2016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双钱股份 双钱B股 编号:2016-004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2月29日在上海市常德路809号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4名,实到4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立立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后,主营业务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原来以绿色轮胎业务为主扩展为现有的能源化工、绿色轮胎、新材料、精细化工和化工服务等五大核心业务,监事会成员将进行大幅度调整,拟提请监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提名,推荐高亢先生、张为民先生、张建鑫先生为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股东代表监事须提请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另,同意提名汪耀华先生、顾立立先生为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职工代表监事须提请职代会联席会议选举产生。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亢,男1957年1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职称,中共党员。曾任市市政管理局团委书记,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公司党委书记,市市政管理局组织处处长、干部处处长,市市政管理局党委书记助理,上海城建(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市建设和交通工作党委副书记,市建设和交通工作党委党校校长,青浦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等职。现任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为民,男,1966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上海师范大学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人文学院党委副书记、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上海市商业工作党委办公室调研员,市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办主任,市国资委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市纪委驻市国资委党委纪检副组长等职。现任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纪委书记、监事、监事会副主席。
张健鑫,男,1962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助理工程师职称,中共党员。曾任上海石油化工总厂团委书记,中石化上海金山实业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兼上海石化机械制造公司党委书记,上海市金山区委副书记,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监事长,上海东浩兰生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现任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监事。
汪耀华,男,1958年12月出生,在职大专学历,政工师职称,中共党员。曾任上海高桥石化公司团委副书记,上海高桥石化公司组织部统战科长,上海华谊丙烯酸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职。现任上海市化学工会副主席,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监事会监事。
顾立立,男,1972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政工师职称,中共党员。曾任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经贸委副主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上海中远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静安华谊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上海闵行华谊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部总经理、监事会监事,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623 证券简称:双钱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5
900909 双钱B股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3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3月18日 9点 28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吴淞路308号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3月18日
至2016年3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公告已于2016年3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6年3月15日17:00前公司收到的传真或信件为准),但必须附上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16年3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楼403室(近江苏路,传真:52383305)。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股东大会秘书处。
地址:上海市吴淞路290号邮编:200080
电话:021-23537029、23537034 传真:021-23537032
特此公告。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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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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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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