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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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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2016-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2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富控股”)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闾丹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闾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递交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闾丹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新任证券事务代表。在此期间,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代表相关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闾丹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3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大股东通过资管计划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增持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毅先生的通知,其通过平安-稳盈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票15,649,35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9%。

2016年2月29日、3月1日,孙毅先生通过“平安-稳盈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票15,649,355股,占公司总股本0.79%,增持均价约为每股5.26元,增持金额约为8294.16万元。

自首次(2016年1月12日,公告编号:2016-004)增持起,截止2016年3月1日,孙毅先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780,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本次增持后,孙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43,484股,通过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5,649,355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5,692,8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1%。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孙毅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控股股东孙毅先生履行其在2015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中作出的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协议受让和参与增发股份等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13,300万元。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