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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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6-02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2月26日以电话、专人递送、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16年3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代为出席董事0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草案)》,董事林腾蛟、何媚、林贻辉、廖剑锋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草案)》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公司拟与相关机构签署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该合同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了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惠友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16-024号公告。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中昂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16-025号公告。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16-026号。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6-02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2月26日以电话、专人递送、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16年3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3人,代为出席监事0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草案)》,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董事局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资格的议案》。

经过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资格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6-02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惠友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苏州惠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友房地产”)拟接受上海津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津福投资”)委托中国银行苏州姑苏支行提供的不超过0.54亿的融资(“本次交易”,具体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期限不超过24个月。惠友房地产以其名下的苏地2013-G-55号地块之使用权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苏州惠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3年9月10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2,700万元;

(四)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鸣市路16号(科技创业园内);

(五)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六)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鑫百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惠友房地产100%权益。

(七)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基本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惠友房地产2015年1-10月经审计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11.94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所”)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2015)D-0444号《审计报告》。

(八)项目概况(以下简称“项目用地”)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津福投资拟通过中国银行苏州姑苏支行向苏州惠友提供不超过0.54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惠友房地产以其名下苏地2013-G-55号地块之使用权提供抵押,公司为上述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惠友房地产提供担保,有助于进一步满足其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的开发进度和周转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惠友房地产为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惠友房地产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包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0.54亿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362.74亿元,均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三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6-02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中昂置业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江苏中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昂置业”)拟接受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通过中信银行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苏州分行”)提供的不超过5亿的融资(“本次交易”,具体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期限不超过24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鑫百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鑫百祥”)将其所持有中昂置业股权提供质押,中昂置业以其名下的苏地2014-G-3号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之使用权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江苏中昂置业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3年8月2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四)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鸣市路16号(科技创业园内);

(五)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六)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鑫百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中昂置业100%权益。

(七)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基本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中昂置业2015年1-10月经审计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1152.0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所”)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2015)D-0445号《审计报告》。

(八)项目概况(以下简称“项目用地”)

中昂置业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昂置业拟接受平安证券通过中信苏州分行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苏州鑫百祥将其所持有中昂置业股权提供质押,以其名下的苏地2014-G-3号地块之使用权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中昂置业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进一步满足该子公司项目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促进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该子公司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上述子公司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包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5亿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362.74亿元,均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6-02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3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下午3:00至2016年3月1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参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16年3月14日前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草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惠友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中昂置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见2016年3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账户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通讯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2︰2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671;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5分钟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下午3:00至2016年3月1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信建、徐慜婧

联系电话:0591-88089227,021-20800301

传真:0591-88089227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

邮政编码:350002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限期:

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身份证号码: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