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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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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慧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6-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上银慧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45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不对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收取销售服务费。

3、本基金的基金代码为002486

4、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5、本基金自2016年3月7日起至2016年4月7日止,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发售。

6、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账户(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账户)。

8、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合约或其他障碍。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

9、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具体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下转30版)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时间: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