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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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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首先,在国家鼓励影院投资建设的背景下,我国影院规模迅速扩大,影院数量快速增长,影院间的竞争加剧,竞争对手跨区域扩张和新投资主体的陆续进入将使公司面临激励的市场竞争。其次,影城选址是影响影院经营业绩、进而影响投资回收周期的关键因素,如果公司在扩建影城过程中因判断失误出现选址不当,将对新建影院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最后,都玩网络作为自主研发的网络游戏公司,拥有稳定、高素质的游戏开发人才队伍是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未来可能面临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

针对上述主要风险,公司秉承实现“全民观影”的经营理念,实行通过亲民的票价吸引更多的观影人次的经营策略,确保观众能够以可接受的价格获得高品质观影休闲体验,通过观影人次的增加带动卖品销售收入增长,从而实现影城总收入增加。同时,公司已建立起一支专业的拓展队伍,拓展人员在影城选址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从城市类型、商圈情况、居民消费情况等方面对影城未来的运营环境进行分析预测,尽可能降低因影城选址产生的风险。此外,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为员工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具有稳定的开发团队核心人员,且定期从外部引进相应的技术及运营人才,最大程度防止核心人员的流失。

(二)提高本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本公司运营成本,提升本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1、迅速加强公司整体实力,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前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大幅度增加,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实力显著加强,市场价值明显提高。公司将借助电影行业和网络游戏等文化创业产业良好的发展机遇,迅速提升主营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的同时,完善产业链条,在文化创意产业内容和渠道两端纵深发展,依托北京市文资办及其监管的市属一级企业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文化创意领域的资源优势及整合能力,最终成为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航母级企业。

2、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扩大公司整体规模、产品优化并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公司未来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借助资本市场带来的融资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

3、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同时,公司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吸引和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

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形成更为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规范公司运作,提升运营效率,同时持续实施人才战略,实行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的方式,完善激励机制,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制度和人才保障。

4、加强研发投入,坚持技术创新

全资子公司都玩网络作为自主研发的网络游戏公司,技术创新成果突出,目前拥有大量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域名等知识产权。同时,都玩网络在长期的研发实践中,掌握了大量的核心技术,形成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并建立了科学的研发组织体系,制订了有效的科技创新制度。

未来,都玩网络将以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的产业政策为导向,继续坚持技术创新,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同时,加强新技术与新产品的结合,推出更多满足客户需求的高质量游戏产品,提升公司业绩。

5、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修订了《公司章程》。根据中国证监会2013年11月30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修改了《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将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特别是强化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全力支持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薪酬制度时,应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议议案,并愿意投票赞成(若有投票权)该等议案;

5、承诺全力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议议案,并愿意投票赞成(若有投票权)该等议案。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16-013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房屋租赁、代言等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房屋租赁、代言等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该等协议及其项下的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金额为董事会决策权限。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3月2日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关联董事綦建虹回避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与本公司关联方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相关关联交易并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宾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宾利”)、北京耀莱国际影城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耀莱影城”)、耀莱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莱影视”)、河南耀莱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耀莱影城”)向关联方租赁房屋、耀莱影视与关联方签署代言合同及合作协议。具体为:

(一) 关联租赁

1. 东方宾利拟与綦建虹签署《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东方宾利租用綦建虹一处房产,月租金为人民币129,600元,租金总计每年1,555,200元,平均租金每日每平米8元,房屋租赁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 北京耀莱影城拟与綦建虹签署《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北京耀莱影城租用綦建虹一处房产,月租金为人民币344,685.60元,租金总计每年4,136,227.20元,平均租金每日每平米8元,房屋租赁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 耀莱影视拟与綦建虹签署《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耀莱影视租用綦建虹一处房产,月租金为人民币36,000元,租金总计每年432,000元,平均租金每日每平米8元,房屋租赁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 河南耀莱影城拟与綦建虹签署《租赁合同》,河南耀莱影城租用綦建虹一处房产,租金为保底租金和分成租金取高。保底租金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每年200万元;2019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每年400万元。分成租金自2017年1月1日开始,为年度电影净票房收入的10%。租赁期限为,自201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二) 《代言合同》

耀莱影视拟与耀莱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莱航空”)签署《代言合同》,主要约定内容如下:耀莱航空通过耀莱影视聘请成龙担任其形象代言人,代言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耀莱航空每年支付耀莱影视代言费人民币2,500万元人民币,两年代言费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

(三) 《“成龙·茅台”白酒项目框架合作协议》

耀莱影视拟与北京耀莱金榜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榜酒业”)签署《“成龙·茅台”白酒项目框架合作协议》,主要约定内容如下:耀莱影视依托金榜酒业的白酒专业研发、营销平台及金榜酒业与茅台酒厂的良好业务合作关系,由耀莱影视、金榜酒业双方依据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共同营销“成龙·茅台”系列白酒产品,合作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金榜酒业按照年度2,00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向耀莱影视支付合作报酬。

二、本次关联交易内容

(一) 关联租赁

(二) 《代言合同》

(三) 《“成龙·茅台”白酒项目框架合作协议》

三、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本公司与前述关联人在本公司收购耀莱影城100%股权完成前不存在任何关联交易。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 綦建虹

綦建虹,男,中国国籍,现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年2月至今任北京耀莱国际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任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耀莱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耀莱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阿莱曼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北京恒盈瑞麟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北京恒宇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北京沐泰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北京耀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临沂耀莱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耀莱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耀莱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耀莱航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耀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耀莱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捷特瑞影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耀莱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耀莱航空技术(临沂)有限公司经理。

2. 耀莱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名称:耀莱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25层办公楼一座2501

法定代表人:綦建虹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经营范围:甲类:公务飞行、出租飞行、航空器代管、通用航空包机飞行、私用或商用飞行驾驶执照培训(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1月02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耀莱航空的股权结构如下:

3. 北京耀莱金榜酒业有限公司

名称:北京耀莱金榜酒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40号楼3层40-231

法定代表人:綦建虹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3日

经营范围:批发预包装食品(有效期至2017年12月15日);销售玻璃制品、日用品、钟表、服装、首饰、工艺品、针纺织品、箱包、鞋帽、眼镜、化妆品、家具、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推广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图文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市场调查;仓储服务;维修钟表;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翻译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家庭劳务服务;企业策划;影视策划;电脑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区县商务委备案。)

金榜酒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关联关系

1. 綦建虹

綦建虹现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故綦建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5条第(二)款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2. 耀莱航空

耀莱航空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为綦建虹,綦建虹现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故耀莱航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3条第(三)款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 金榜酒业

金榜酒业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为綦建虹,綦建虹现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故金榜酒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3条第(三)款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 关联租赁

上述关联租赁属于本公司正常经营往来,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且关联租赁按照周边同类物业租赁的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二) 《代言合同》

公务飞机属于奢侈品消费领域,使用明星代言有其商业必要性,且代言费用有相对市场化的标准,通过与耀莱影城同类经纪业务的比较,该次关联交易作价公允,未损害本公司利益。

(三) 《“成龙·茅台”白酒项目框架合作协议》

高端白酒属于奢侈品消费领域,使用明星代言有其商业必要性,且代言费用有相对市场化的标准,通过与耀莱影城同类经纪业务的比较,该次关联交易作价公允,未损害本公司利益。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关联租赁属于本公司正常经营往来,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且关联租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公司拓展在公务飞机、高端白酒等奢侈品消费领域的商业代言业务,且代言费用有相对市场化的标准。与市场同类经纪业务的比较,该次关联交易作价公允,未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本公司经营和独立性构成影响。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房屋租赁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往来,能够在较大程度上支撑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公务飞机、高端白酒属于奢侈品消费领域,以明星代言具有商业必要性,且代言费用有遵循市场标准,通过与耀莱影城同类经纪业务的比较,该次关联交易作价公允。本次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独立性构成影响。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16-014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择机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自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增加公司收益的同时为公司未来发展做好资金准备。

2、投资金额

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低于公司2015年末净资产的1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主要方式是通过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4、现金管理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5、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可以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对公司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保本和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备查意见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16-015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在考虑公司2015年末的未分配利润情况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情况,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降低投资者风险,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在2015年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前,公司持续经营不善,开始出现亏损,之后一直处于多亏少盈状态,历经多次重组均未成功,导致公司的经营状况持续恶化,累计亏损进一步加大,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1,832.17万元,净资产为-3,798.56万元。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实施,并利用募集资金收购了江苏耀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新增影城运营管理、影视投资制作、文化娱乐经纪和网络游戏研发运营业务,实现原已停滞的主营业务顺利转型,并开展对文化产业的全新布局。公司经营业绩逐步改善,201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781.61万元,实现扭亏为盈。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8,050.56万元,净资产为394,730.01万元,均较上年同期明显改善。

基于2015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现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降低投资者风险,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该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和长远利益,与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一)截至本信息披露公告日前6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现任董监高人员未减持公司股票。

(二)截至本信息披露公告日前6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现任董监高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注: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董事兼总经理綦建虹先生所实际控制的企业。

(三)根据文资控股于公司2015年8月非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承诺,其认购的182,464,700股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得转让;此外,文资控股已于2016年2月26日出具《承诺函》,承诺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松辽汽车股份,亦不安排相关减持计划。

根据耀莱文化于公司2015年8月非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承诺,其认购的141,106,000股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耀莱文化出具承诺,其于2015年12月经齐鲁资管982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累计增持的2,467,297股公司股票在2016年5月9日之前不转让;根据耀莱文化于2015年11月作出的承诺,其拟认购的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11,460,200股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根据北京君联嘉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公司2015年8月非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承诺,其认购的77,608,200股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及现任董监高人员的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824,564,500股增加至1,649,129,000股,按新股本全面摊薄计算,转增后的公司即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摊薄为转增前的1/2。

2、截至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形,未来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即将届满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16-016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一、概述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更加真实、客观反映经营数据,公司拟对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方法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根据《上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须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于2016年3月2日召开了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情况

(一)变更日期:2016年3月2日。

(二)会计政策变更

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方法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由前五名欠款人,变更为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或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更加真实、客观反映经营数据,公司拟对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方法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须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

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方法中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中,对于账龄分析法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由1年以内(含)5%、1-2年20%、2-3年40%、3-4年80%、4-5年90%、5年以上100%,变更为1年以内(含)5%、1-2年10%、2-3年50%、3年以上100%。

情况说明:松辽汽车2015年8月完成非公开发行暨购买标的资产后,已经完成资产、业务的重组,公司的主营业务已经发生变更,管理层对应收款项坏账计提的会计估计进行了重新考量,并兼顾标的资产的相关会计估计后,做出上述决定。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以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此次变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由于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确定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故会计处理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实施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监事会意见:经审查,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规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16-017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5年8月完成了非公开发行并使用募集资金收购了标的资产,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汽车整车车身研发、生产及其他汽车生产配套服务转型为影城运营、影视投资制作及发行、文化娱乐经纪和网络游戏的开发运营。

公司原汽车车身零部件加工与销售业务因市场单一、技术落后、产品单一等历史原因制约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公司注册地点也计划由沈阳变更为北京,公司对原沈阳的固定资产暂无继续使用计划与安排。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原有停滞业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对原沈阳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2015年期末账面价值72,468,787.89元的固定资产计提了65,578,803.40元的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6,889,984.49元。其中:房屋资产减值准备为人民币59,095,803.65元;生产设备资产减值准备为人民币6,370,866.77元;运输设备资产减值准备为人民币96,839.67元;电子设备资产减值准备为人民币15,293.31元。

二、本次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65,578,803.40元。

三、本次计提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3月2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3月2日召开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16-018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于2015年11月25日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12月15日获得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京文资函[2015]49号)的批准,并于2015年12月29日经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批准的情况、公司2015年年报及利润分配预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对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相应修订,形成《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更新了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以及审批风险;

二、根据2015年年报及利润分配预案更新了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

三、更新了最新行业情况和公司业务情况;

四、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补充分析,增加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提升未来回报采取的措施等内容的披露,对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风险提示,披露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并在“特别提示”中披露了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修订后的《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16-019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月3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松辽汽车”变更为“*ST松辽”。

二、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2016年3月2日,公司年审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6]000655号)。经审计,2015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766,854,325.6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7,816,063.80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3,947,300,074.43元。公司《2015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已经于2016年3月2日召开的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5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之规定,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

(上接3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