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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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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16-008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6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加短信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3月4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1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 201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21亿元、深圳兴飞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和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度分别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5亿元和4亿元。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合计30亿元,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应收账款保理及进出口押汇等融资业务,年综合资金成本不高于10%,除深圳兴飞向交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申请的2.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为5年外,其余综合授信期限均不超过1年。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授信金额,具体以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议后确定的授信额度、授信种类、融资成本及授信期限为准。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一切与申请与办理授信、借款有关的文件。

该项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1、同意对深圳兴飞及其全资子公司1年期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如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同意由惠州市长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长飞”,深圳兴飞全资子公司)以其自有的位于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铁场村委会科技大道北侧合计261,28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位于其上的合计181,543.4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建筑物抵押,为深圳兴飞向交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申请的4亿元银行授信(其中1.5亿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2.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期限5年)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由惠州长飞为深圳兴飞的上述4亿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

预计上述1、2两项担保额度合计上限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条款将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并结合综合授信申请情况,以银行与有关主体实际确定的为准。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主体法定代表人签署一切与申请与办理担保有关的文件。公司杜美杰、陈国宏、叶明珠三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有关该项议案详细情况请见公司第2016-009号《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预计担保事项公告》。该项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第2016-010号《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16-009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经营需要,同意对2016年度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主体法定代表人签署一切与申请与办理担保有关的文件。该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担保内容如下:

一、预计担保事项

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有关银行申请201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21亿元、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德电子”,深圳兴飞全资子公司)拟申请5亿元、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兴飞”,深圳兴飞全资子公司)拟申请4亿元。为便利后续经营、提升决策效率、保证资金需求,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对上述综合授信提供如下担保:

1、对深圳兴飞及其全资子公司1年期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对深圳兴飞向交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申请4亿元银行授信(其中1.5亿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2.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期限5年),拟由惠州市长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长飞”,深圳兴全资子公司)以其自有土地使用权及位于其上的房屋建筑物为深圳兴飞提供抵押担保,并由惠州长飞为深圳兴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4亿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

惠州长飞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证清单如下:

用于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清单如下: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深圳兴飞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注册资本34,821万元,法定代表人宋勇,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鹤州恒丰工业城C4栋5层、6楼东面、7层、8层。深圳兴飞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移动通讯智能终端及相关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深圳兴飞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睿德电子

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注册资本67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勇,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中山园路TCL国际E城科学园区研发楼F1栋10层A单位1001号。睿德电子为深圳兴飞的全资子公司,是深圳兴飞旗下主要生产手机电池、电源类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深圳兴飞进行配套生产及对外销售。睿德电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芜湖兴飞

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9月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段纬卿,注册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欧阳湖路28号7#厂房。芜湖兴飞为深圳兴飞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为配合深圳兴飞业务布局而新建的移动智能终端生产制造基地,自成立以来主要进行厂房建设及生产线装备等工作,2016年初开始试运营,目前暂无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预计本次担保额度上限合计不超过30亿元,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银行实际确定的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对原有房地产及电子制造业务进行剥离,转型成以深圳兴飞为核心的移动智能终端设备研发制造企业。深圳兴飞的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能够用于抵押的实物资产较少,为获得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足够金额银行贷款,需要第三方提供担保。公司作为深圳兴飞的唯一股东,睿德电子作为深圳兴飞的全资子公司,对深圳兴飞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睿德电子及芜湖兴飞为深圳兴飞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兴飞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近年来,深圳兴飞及睿德电子经营较为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各方面运作正常,有关融资主要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融资使用情况及企业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杜美杰、叶明珠、陈国宏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该项议案所述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获得日常运营资金所需银行综合授信,有利于保障业务发展需要。有关子公司经营较为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各方面运作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项议案所述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3月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13.33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7.19%,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3.33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11%,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正在进行后续实施工作,为更好地反应公司情况,按照经公司审计机构审阅的,假设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备考合并口径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口径的情况为:截至2016年3月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13.33万元,占2015年9月30日备考报表净资产的0.91%,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3.33万元,占2015年9月30日备考报表净资产的0.01%,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被担保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16-010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3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3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7号实达大厦1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3月21日

至2016年3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 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二)参会登记

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人代表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通过复印件邮寄、传真预登记或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5分钟前在会议现场完成登记。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7号实达大厦12、13楼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709680

传 真:(0591)83708108

联 系 人:吴波、周凌云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3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