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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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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2016-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6-012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一定金额的担保(含各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额度,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号、2015-083号)、《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号)《关于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9号)。现将近期发生担保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科集团苏州东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接受上海津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中国银行提供的委托贷款15,400万元,用于归还股东借款等,期限12个月,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璧山县金科众玺置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接受中信信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渤海银行北京分行提供的委托贷款100,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发建设,期限36个月,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金科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向农业银行借款6,900万元,用于项目开发建设,期限36个月,公司为其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竹宸置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接受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提供的委托贷款65,0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项目公司借款,期限24个月,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华冉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与重庆润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回购合同》等相关协议,新疆华冉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借款50,000万元,用于支付设备制造工程款,期限12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天豪门窗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向广东南粤银行重庆南岸支行借款7,000万元,用于购买原材料,期限12个月,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源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向广东南粤银行重庆南岸支行借款5,000万元,用于购买原材料,期限12个月,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庆科商贸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接受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重庆三峡银行江北支行提供的委托贷款40,0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60个月,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信托受益权投资协议》、《信托合同》、《还款协议》等相关协议,公司将持有对金科弘景合法享有的70,000万元借款债权委托中信信托设立债权流动化信托计划,将该计划转让于投资方中信银行重庆分行,主债务项下借款期限为24个月,公司对金科弘景履行《还款协议》项下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在相关协议中约定,待金科弘景办妥相关抵押担保手续后解除公司担保义务。

10、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金科骏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信托受益权投资协议》、《信托合同》、《还款协议》等相关协议,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对骏凯合法享有的40,000万元借款债权委托中信信托设立债权流动化信托计划,将该计划转让于投资方中信银行重庆分行,主债务项下借款期限为24个月,公司对金科骏凯履行《还款协议》项下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金科汇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向建设银行借款36,000万元,用于项目开发建设,期限36个月,公司为其提供为金额为2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公司于2015年12月与工商银行重庆建新北路支行签订《并购借款合同》借款36,000万元,用于项目并购,期限84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持有新疆华冉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5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二、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相互间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1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口径外的第三方担保的情况,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相互间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00,098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0.45%,占总资产的23.15%。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