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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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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十四)沛县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沛县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沛县东环路西侧、沿河大桥南

3、法人代表:王健

4、经营范围:对污水的收集、处理及深度净化。

5、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4,068,170.40元,负债总额13,737,879.01元,净资产30,330,291.39元,营业收入16,236,717.94元,净利润5,997,011.63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十五)连云港西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连云港西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东海县经济开发区西区西南侧

3、法人代表:王健

4、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5、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8,808,057.77元,负债总额4,031,754.89元,净资产24,776,302.88元,营业收入7,238,870.10元,净利润2,043,632.67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十六)邳州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邳州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邳州市运河镇镇东村东500米

3、法人代表:王健

4、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运营。

5、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1,424,806.20元,负债总额2,973,001.43元,净资产28,451,804.77元,营业收入8,118,416.98元,净利润2,775,322.63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十七)徐州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徐州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徐州市乔家湖村三八河污水处理厂

3、法人代表:杨继才

4、经营范围:污水收集、处理及深度净化;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及污水再生资源化利用;环保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

5、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1,601,366.69元,负债总额17,083,094.63元,净资产54,518,272.06元,营业收入24,054,260.21元,净利润11,819,415.66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十八)Fretum Construction And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

1、公司名称:Fretum Construction And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

2、注册地址: FLAT/RM 3011, BLK 6, 30/F, The Gateway, 1Canton Road, Kowloon, Hong Kong

3、法人代表:/

4、经营范围:CORP

5、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0,100,422.53美元、负债总额20,070,000.00美元,营业收入0美元,净资产50,030,422.53美元,净利润368,309.51美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十九)Galaxy Building And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1、公司名称:Galaxy Building And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2、注册地址: FLAT/RM 3011, BLK 6, 30/F, The Gateway, 1Canton Road, Kowloon, Hong Kong

3、法人代表:/

4、经营范围:CORP

5、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004,949.74美元、负债总额0美元,营业收入0美元,净资产4,004,949.74美元,净利润17,720.70美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二十)Ace Best Investing Manage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1、公司名称:Ace Best Investing Manage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2、注册地址: FLAT/RM 3011, BLK 6, 30/F, The Gateway, 1Canton Road, Kowloon, Hong Kong

3、法人代表:/

4、经营范围:CORP

5、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997,780.72美元、负债总额0美元,营业收入0美元,净资产4,997,780.72美元,净利润-122.96美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二十一)Interstellar Capital Invest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1、公司名称:Interstellar Capital Invest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2、注册地址:九龙广东道1号港威大厦6座3011室

3、法人代表:/

4、经营范围:CORP

5、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0,520,505.64元、负债总额0元,营业收入0元、净资产130,520,505.64元、净利润1,785,405.64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以上被担保人均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不是个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的方式为信用担保,期限及金额是根据被担保人的经营需求而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证监会、银监会联合颁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会[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2015年末的资产现状及结合各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经营情况的实际需要和未来的发展,遵循“合理配置、有效使用”的原则,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累计担保最高额将控制在人民币25亿元以内(含外币)。

2、被担保人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由本公司推荐人员担任,公司对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具备较强的监控和管理能力,被担保对象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自身完全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上述担保是可行的,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5年底,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的提供担保68,175.46247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1.81%,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没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0635 证券简称:大众公用 公告编号:2016-010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15日 14 点00 分—15点15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宾馆三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15日

至2016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3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公司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16年4月12日上午9至下午4时在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楼(近江苏路)四楼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21)64280679

传 真:(021)64288727

联 系 人:曹 菁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16-01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其他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核销坏账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于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的应收款,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的原则,对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4笔其他应收款,账款共计16,341,113.47元进行核销。核销其他应收账款清单如下:

二、核销的原因:账龄长,债务人去向不明,无收回的可能。

三、核销应收账款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经公司全力追讨,确认已无法收回,拟核销的其他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核销后公司财务部建立了已核销其他应收账款的备查账,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本次核销所涉及的债务人均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本次核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16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其他应收账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总计16,341,113.47元,均系历史遗留项目,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以上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账款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16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核销其他应收账款的议案》。监事会也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上述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账款为历史形成的坏账且已计提坏账准备,确系无法收回。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核销后,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已核销款项的备查账,不影响公司今后债权清收工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核销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其他应收账款核销的相关情况,认为本次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核销后将更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核销事项。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核销其他应收账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