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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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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时强调 毫不动摇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
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2016-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3月4日下午看望了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委员们意见和建议。他强调,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

习近平强调,过去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权,妥善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经济增长继续居于世界前列,改革全面发力、纵深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全年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中共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也凝结着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各位政协委员的心血和智慧。

习近平指出,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而且是不断深化的,从来没有动摇。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

习近平强调,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推出了一大批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平等发展的改革举措,我们接续出台了一大批相关政策措施,形成了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细化、量化政策措施,制定相关配套举措,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

习近平指出,当前,重点要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要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可靠、高效、便捷的服务。二是要着力放开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应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凡是我国政府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都应该向国内民间资本开放。三是要着力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立面向民营企业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积极发展技术市场,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化服务。四是要着力引导民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培育一批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五是要进一步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规范中间环节、中介组织行为,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准确把握我国经济发展大势,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激发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才能,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和创造力,推动企业不断取得更新更好发展。

习近平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