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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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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16-011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3月7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资料已于2016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副董事长刘平福先生已辞任公司执行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选举执行董事、总经理王凤英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2016年3月7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后附:王凤英女士简历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变更董事买卖公司股票审批授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买卖本公司股票审批授权人刘平福先生已辞任相关职务,公司需变更被授权人:

授权执行董事杨志娟女士审批除本人外其他董事买卖本公司股票,被授权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在印度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7日

王凤英女士简历

王凤英女士(「王女士」),45岁,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1999年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并获经济学硕士学位。王女士1991年加入本公司,负责本公司的市场营销管理工作,2002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现兼任保定长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王女士为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