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裁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6—12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6 年 3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汤琪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其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汤琪先生的辞职申请自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汤琪先生自2002年6月起担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在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心全意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汤琪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6-13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3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亲自出席董事10名,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该议案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池冶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时止。(简历见附件)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议案;
该议案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沈毅、翟锋、胡列类为公司副总裁,其中翟锋兼任董事会秘书,胡列类兼任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时止。(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两项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上述两项议案中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公司高管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三、关于合资设立上海世联正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8日发布的临2016-14号公告。)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8日
附件简历:
池冶 男,1963年出生,硕士。曾任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华项目总指挥);中国航天华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销售公司总经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华晨汽车投资(大连)有限公司总裁等职。
现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等职。
沈 毅 男,196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汽车制造厂检验处处长;金杯通用汽车公司网络开发部部长;金杯贸易总公司副总经理;金杯通用汽车公司销售总监;华晨金杯销售公司销售部部长、副总经理兼产品规划部部长;华晨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等职。
现任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等职。
翟锋 男,1967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律师,高级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曾任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法律部部长;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现任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
胡列类 女,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FFA、全国会计领军人才。
曾任法国威望迪环球音乐(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等职。
现任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6-14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上海世联正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
2、投资金额: 225万元人民币
3、风险提示:项目存在外部资本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法规变化风险,同时也存在合资各方是否能有效开展合作及政府部门的审批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上海世联正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为顺应制造业上游企业的融资需求,公司拟与六家企业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资设立上海世联正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该公司投资总额1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2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5%。具体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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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3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亲自出席董事10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上述投资事项,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文件并具体实施。
3、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以上对外投资非关联交易和重大重组,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投资方一: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企业住所:上海市宁波路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746,380,317元
法定代表人:祁玉民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国内商业(除专项审批规定)、附设各类分支机构、中华品牌、金杯品牌汽车销售、汽车配件销售,项目投资,投资控股,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及相关业务咨询(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件和许可证经营)。
投资方二:REGAL PROSPER INTERNATIONAL LIMITED(诚兴国际有限公司)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注册成立。
投资方三:上海世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瀛东村53号3幢291室(上海智慧岛数据产业园)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王玲茹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咨询,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投资方四:上海奋翼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企业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瀛东村53号3幢197室(上海智慧岛数据产业园)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宋伟劼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咨询,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投资方五:上海外联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企业住所:中国(上海)自有贸易试验区夏碧路88号204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郑坚敏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创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除经济)。
投资方六:上海正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企业住所:中国(上海)自有贸易试验区加太路29号2号楼东部604-A19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吴华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
投资方七:上海逍易财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瀛东村53号3幢394室(上海智慧岛数据产业园)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玲茹
经营范围: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资产管理,商务咨询,企业营销策划,金融与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世联正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中国(上海)自有贸易试验区
注册资本: 人民币1500万元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信贷、理财等金融产品咨询;证券、保险咨询(不得从事金融、证券、保险业务)、精算、风险评估服务;与银行和作为商家、客户提供商品消费团购、分期等服务;计算机软件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财务顾问(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企业商务代理等商务服务。
四、合资协议主要条款
1、投资额和注册资本: 项目公司的投资总额为1500万人民币,注册资本为1500万人民币,注册资本份两次缴纳。合资各方首次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于公司成立之日其30个工作日内缴付。
2、董事会组成: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合资各方委派一名,设董事长一名,由REGAL PROSPER INTERNATIONAL LIMITED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3、违约责任:合资各方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或者缴清其出资额,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生效条件:本合同及其修改均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五、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合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将致力于打造供应链金融管理系统,提供制造业或贸易行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通过将IT技术与金融、贸易、物流、电子商务和信用风险管理相结合,有效改善供应链上参与各方(尤其是融资较为困难的中小制造企业)的财务状况,降低其融资难度与成本,优化和稳固整个供应链的运作效率和质量,实现多赢的局面。本次投资预计将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符合公司打造汽车综合服务商的战略规划。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的风险主要来自于政府部门的审批风险及外部资本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法规变化风险,同时也存在合资各方是否能有效开展合作使本项目顺利运营的风险。项目能否实现预期的经营目标及经济效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