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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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16-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261 股票简称:拓维信息 编号:2016-036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02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16年03月17日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

一、 临时提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03月0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李新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96,217,087股,持股比例:17.27%)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2016年03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对北京博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李新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6,217,08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超过3%。董事会认为: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已于2016年01月0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临时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5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公司于 2016 年 02 月26日刊登的原通知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均保持不变,2015年度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与投票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3、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03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00

4、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98号拓维信息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03月16日-2016年03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3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3月16日下午15:00至2016年03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6年03月1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16年03月10日下午15:00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内容。

2、本次会议的议案如下: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对北京博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及代理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03月15日(星期二)9:00-17:00

3、登记地点: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 投票时间:2016年03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 投票代码及简称: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代码:362261;投票简称:“拓维投票”。

3、 在投票当日,“拓维投票”的“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 买卖方向为“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3)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 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拓维信息”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所有提案投票申报举例如下:

(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九项议案,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6)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7)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8)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03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03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麒、李雯 电话/传真:0731-88668270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03月 07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6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