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6-009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场公司”)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1.43亿元。广场公司累计为公司担保余额为40.02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123,320.44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423,192.79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102,60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本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1.43亿元保证担保的事项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的授权额度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申请金额为人民1.43亿元的借款综合授信业务,期限3年,自2016年3月3日起至2019年3月3日,为保证合同履行,2016年3月4日,公司子公司广场公司与恒丰银行签订了编号为2016年恒银甬借高保字第00330303001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2016年3月4日,公司与恒丰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贷款期限2016年3月4日至2017年2月12日,金额1.43亿元,年利率5.2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45亿元,注册地址:余姚市阳明西路355号,法定代表人:庄立峰,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家用电力器具、电机、文具、鞋帽、工艺品、水暖管件、塑料制品、模具、金属制品、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除尘设备、环卫车辆配件、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家电维修;计算机产品设计;自来水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7.10亿元,负债总额142.15亿元,其中短期借款33.49亿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8.99亿元,长期借款28.10亿元,资产负债率75.98%。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87亿元,净利润1.12亿元。
截止201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85.03亿元,负债总额151.01亿元,其中短期借款36.24亿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7.34亿元,长期借款35.40亿元,资产负债率81.61%。2015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6.26亿元,净利润-8.67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1.43亿元保证担保的事项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的授权额度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123,320.4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78%;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423,192.7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50%;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102,6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28%。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