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235 股票简称:安妮股份 编号:2016-013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3年9月将公司所持日本ANNE株式会社98%股权以人民币270万元转让日本籍自然人田村敏久。具体转让事项详见公司2013年9月16日《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2)。
受让方目前仅支付了第一期股权受让款40万元人民币,余款230万元人民币尚未支付且部分款项已逾期支付。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委托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和日本熊谷?田中?津田法律事务所律师作为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定被告方依据合同约定支付股权受让款并承担违约金及诉讼费用合计284万元人民币。
该事项公司已于2014年5月20日发布《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4-022)。
二、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6年3月8日收到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关于本次诉讼所出具的《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1、被告田村敏久应向原告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款项人民币284万元及按照年12%支付利息,支付期限从2013年11月21日起至全部款项支付完毕。
2、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重大诉讼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四、诉讼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目前案件尚处于上诉期内,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存在被告申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阶段的可能。
2、若被告方上诉且公司二审败诉,或案件一审判决生效但无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将仍然无法收回款项。
3、公司已于2013年年度报告中,已对该股权转让款项计提坏账准备69万元。若公司未能收回款项,可能在确认该款项无法收回时增加161万元其他应收款损失,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对于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